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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度纵火案一审宣判:1人判死刑2人无期

发布日期: 2015-03-19  //www.110.com  

 

    中新网3月19日电 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备受关注的山东平度“3.21”征地纵火案在开庭审理近半年之后,今天上午在青岛市中院普东第八审判庭公开宣判。王月福被判死刑,杜群山、李青被判无期,其余四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2014年3月21日,因征地纠纷,山东省平度市杜家疃村村民耿付林,在“开元城·开元御景”项目南侧该村被征土地上值守时,被人为纵火烧死,另有李崇暖、杜永军和李德连三名村名被烧伤。李崇暖被鉴定为重伤,杜永军为二级轻伤,李德连为轻微伤。
  本案被告人共有7人,分别是山东省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杜家疃村村委会主任杜群山、平度市经济开发区吴家疃村村委会主任、青岛贵和置业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长崔连国(开元城御景二期工地承建商)、王月福、李青、刘长伟、李显光、柴培涛。
  该案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分别于2014年8月20日、12月5日两次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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