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黄赌毒.黑社会 >> 资讯正文

湖南嫖客借口卖淫女处经期“索赔”被拘 获释后

发布日期: 2017-08-16  //www.110.com  

8月14日,湖南省吉首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吉首公安 通报称,7月29日,吉首一青年男子滕某在某酒店招嫖,联系上卖淫女石某娥后,双方商谈好价格进行了性交易。完事后,滕某才发现石某娥竟是在例假期间,就以男人和经期女人发生关系会走霉运为由,向石某娥趁机索要8000元赔偿。石某娥拒绝支付,两人争执僵持不下,石某娥最终选择报警,事情败露后,二人因卖淫嫖娼违法行为被吉首警方依法处以10日治安拘留。


在被公安机关拘留期间,滕某心里很不痛快,决定出来后找卖淫女石某娥“讨个说法”。



通报称,8月8日,滕某治安拘留期满释放,走出拘留所的他再一次将石某娥骗到市内某宾馆房间,强迫石某娥拿钱赔偿,并威胁:不拿钱的话就好好教训对方。在滕某的威逼下,石某娥最终屈服,按照滕某的示意,石某娥不情愿地写下了一张借款40000元,利息与违约金均是10000元的欠条,并在当天让家人汇款5000元给滕某。

这次得逞后,滕某并没有善罢甘休。

 


通报称,8月9日,滕某又胁迫石某娥让其家人拿钱,石某娥家人发现事有蹊跷,越想越觉得事情有点不对,于是到吉首市公安局峒河派出所报案。峒河派出所民警经缜密侦查掌握线索,迅速赶到案发地点将滕某抓获。

目前,滕某因涉嫌敲诈勒索依法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8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