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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成婚一月失踪新媳妇带着13万高额彩礼跑了

发布日期: 2017-11-06  //www.110.com  

说去河北嫁人

给我六万块钱

然后两个月就可以回家

她说我不能回家

她就来接我回家


没有打架,没有争吵,2016年9月的一天,小王刚过门的媳妇突然不见了。而且除了知道媳妇的名字和家在四川省凉山州外,小王竟连媳妇的一张照片都没有。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小王一直对警察说,自己被人骗钱了。新媳妇为什么会离奇失踪?这跟骗钱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个两个三个...消失的新娘们

小王,24岁,河北省临西县人。在当地,男孩一过23就算“大龄”了。由于家里条件不太好,自己外在条件也很一般,小王迟迟没有找到结婚对象。眼看着小王的婚事一直没有着落,王家人就开始着急了。此前小王也接触过几个本地的姑娘,但据他说那些女孩子对结婚对象的要求都比较高。


本地姑娘不好找,为了早点解决婚事,小王和家人就商量找个外地的媳妇。2016年7月份,王家人托当地的一位媒人帮忙打听是否有外地姑娘愿意嫁过来。8月初媒人传来了消息,有个四川女孩想嫁到当地,女方人已经来到了临西县,并且同意跟小王见面谈谈,王家人得到消息后立即高兴地在媒人的安排下跟女方见了面。

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很是顺利,女方当即表示对小王很满意愿意嫁过来,不过女方提出的惟一条件是要13万的彩礼钱,并且要求3天内支付。对于女方要13万的彩礼钱,王家人觉得可以接受。因为如果娶个当地媳妇,这个数是根本不够的。


交了彩礼钱之后,女方便很干脆地跟着小王回家,给他当了媳妇、过起了日子。不过好景不长,刚刚一个多月,新媳妇就消失不见了。

蹊跷的是,受害人不只小王一个。一段时间内,警方陆续接到了多起报案,内容惊人的相似:报案人都声称自己新娶的媳妇不见了;失踪的新娘都是四川凉山籍的;带她们过来的都是舅爷、舅妈;从见面到把女孩领回家,都用了三天时间;要的彩礼都是13万。这一系列案件究竟有何蹊跷呢?

一见钟情,三见成婚

警方在跟受害人了解情况后,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



警方初步推断那些充当媳妇的女孩应该只是参与者,真正的主谋就是舅爷舅妈和那个四川媒人。

随后,当地的一位媒人向警方反映:当地有个姓李的小伙子也在两个月多前娶了一个四川媳妇,同样是花了13万的彩礼钱,最最重要的是这个媳妇儿还在李家呢。警方当即赶到见到了那个四川媳妇,经过询问她交代自己也是从四川省凉山地区嫁过来的,带她过来的人也是她的舅妈和舅爷。根据这个女子描述的舅爷的特征,警方推断这个舅爷就是此前一系列案件中出现的那个嫌疑人。在警方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后,她终于承认自己是被人找来到临西县骗钱的。



这个女孩叫阿古,26岁,老家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2016年7月的一天,她在逛街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中年妇女,这个女人说可以带阿古到河北挣钱,最多待3个月,并承诺事成之后给阿古6万块钱。阿古听说可以轻松赚到六万块钱没有多想就同意了,这个妇女就是案件中的那个舅妈。随后阿古就跟着这个舅妈从四川坐火车来到了河北省临西县,到了临西后,那个自称舅爷的老头就出现了。

他们的作案过程快得让人难以置信:第一天阿古就被安排跟小李见面,并且按照舅妈的要求表示愿意嫁过来;第二天就要彩礼13万,中午亲戚们坐一块儿吃顿饭就算结婚了;第三天,阿古就跟男方回家过起了日子,而舅爷舅妈就带着钱回四川了。因为阿古不认识字也不认识路,所以她没有办法自己逃走,一直在等待那个舅妈来接她,这才被警方找到识破。

你舅爷不是你舅爷

出于对李家人的愧疚,阿古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警方尽快抓到涉案的其他人员。根据阿古提供的线索,警方查到了舅妈舅爷把她带过来之后在临西县住旅馆的信息,经过多方排查,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嫌疑人潘格,50岁,充当媒人;嫌疑人吉克,48岁,冒充舅妈;嫌疑人巴祖,67岁,冒充舅爷。那么这伙人此刻躲藏到了哪里呢?怎样才能尽快找到这几个嫌疑人的踪迹呢?

2017年3月一个媒人突然给警方打来电话,称那个舅妈又出现了。舅妈故技重施又带着一个女孩过来了,现在正在饭店和当地一位要找对象的男孩相亲,警察立即赶到那家酒店,当即抓到了嫌疑人舅妈吉克。警方审讯后,吉克交代了和她一起作案的还有巴祖和巴祖的妻子,也就是舅爷和媒人。随后警方在四川省眉山市的一个出租房里边,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巴祖和潘格。

至此这个诈骗团伙的三个主要嫌疑人均被临西警方抓获,在看守所里面对警方的讯问,那个充当媒人的潘格大哭悔恨,而冒充舅爷的巴祖却仍不知悔改。



目前警方还在抓捕那些参与诈骗案的女子,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回顾案件,与高额彩礼不无关系。现在有些农村,彩礼钱动不动就要几十万块钱,男方家庭为了减少这种负担,或是从人贩子手里去买外地媳妇,或是从婚姻诈骗团伙手里买外地媳妇。结局不是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就是被骗了人财两空。婚姻不是买卖,高额彩礼这种陋习必须摒弃。

接下来,我们看看网友怎么说~

Q1:今天我们节目请到的嘉宾是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陈局在这个案件当中有这么两拨人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一拨是那些所谓的新娘;还有一拨是片中提到的所谓的舅妈和舅爷。那他们的行为在法律上分别是怎么认定的呢?

A1:片中提到的所谓的舅妈和舅爷已经构成诈骗犯罪了,具体地来讲是属于婚姻诈骗。而且他是组织者算首犯或者是主犯,要从重处罚。而那些所谓的新娘则构成了婚姻诈骗的共同犯罪,也要追究刑事责任。至于她没拿到钱,那只是其中的一个量刑的情节,不影响定罪的。主观上有骗人钱财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这种婚姻诈骗的行为,就构成犯罪。

Q2:我们今天说的这个案子可能还涉及到另一个相似的概念,比如说被拐卖的这个妇女,拐卖妇女的问题和骗婚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A2:违背当事人意志,一般是以打工啊旅游啊这种名义把她骗来,她事先不知道她自己会被卖为人妻,这种就是拐卖。如果她事先和犯罪团伙串通好了,以嫁人的名义到那家去,在那儿生活一段时间再跑回来,犯罪团伙负责接应还分给她钱,这就是婚姻诈骗构成犯罪。如果是拐卖,这个妇女算是拐卖的受害人,她是没有刑事责任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实习小编:张晓秋

维护:宋小军

主编: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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