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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岁男友有了新情人 30岁女子用艳照敲诈获刑

发布日期: 2019-04-11  //www.1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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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经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秦芳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据检察机关透露,外地来沪的姜海涛72岁,2017年11月,他通过“摇一摇”添加了一名昵称为“玫瑰”的女子秦芳为好友。姜海涛约秦芳在他家中见面,并提出发生性关系,遭拒后,两人不欢而散,互删好友。

  2018年3月,秦芳微信上再次出现了姜海涛的好友申请。这一次,姜海涛发来一段招聘信息。原来,姜海涛是一家保险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还兼任招聘保险业务员的工作,这次他群发招聘信息,也发到了秦芳的手机上。秦芳正好在找工作,这则招聘信息正中下怀,于是两人再次攀谈起来。

  几天后,秦芳和姜海涛以咨询招聘信息的名义再次见了面。秦芳见姜海涛确实能帮助她得到这份工作,当姜海涛再一次提出发生性关系时,她就同意了。当天,姜海涛便帮秦芳提交了报名表。

  姜海涛帮秦芳跑前跑后,又是送礼物,又是报名岗前培训班。秦芳见姜海涛如此温柔体贴,还经常给她发红包买东西,内心也渐渐“沦陷”。第二次发生性关系后,秦芳拍下了和姜海涛的“艳照”。姜海涛发现后要求她删除,但秦芳悄悄保留了一张作为纪念。

  2018年4月初,秦芳的工作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落定。姜海涛又给秦芳介绍了另一个机会让她去试试,但秦芳不肯去。秦芳消极的态度让姜海涛怒上心头,认为她“烂泥扶不上墙”,两人因此发生争吵。更让秦芳生气的是,她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姜海涛有了新的情人。

  感情被骗,工作也没着落,秦芳觉得不能就这样算了。2018年4月7日,秦芳以自己老公的名义给姜海涛发了一条信息,称老婆的婚外情已经被自己发现,要给姜海涛点颜色看看。同时,秦芳给姜海涛打电话:“我老公发现了我们的事,他要到你的公司里去闹,除非你能赔偿3万块钱。”

  姜海涛信以为真,见面时,除了秦芳还有一名陌生壮汉在场,秦芳介绍这是她老乡李爽。慑于李爽出言恐吓,姜海涛最终签下了一张2万元的欠条,并承诺5天内给秦芳5000元。

  5天的期限很快就到了。2018年4月13日,姜海涛约秦芳见面,秦芳带着李爽一同前往。姜海涛将装有5000元现金的信封拿出来递给秦芳。秦芳点收了,还不忘提醒姜海涛及时给剩下的钱。不想,刚走出店门,秦芳和李爽就被警察铐上了手铐。原来,姜海涛在约定交钱的前一天已经报了警。

  日前,经青浦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秦芳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李爽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秦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其李爽对被害人姜海涛使用威胁的手段,强行索要其财物,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并依法将二人批准逮捕。检察官也提醒,男女以不正当关系发生的情感纠纷往往会演变成敲诈勒索事件,当事人应当恪守婚姻家庭道德,远离不正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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