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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安严惩防疫期间恶意造谣 多人被处罚

发布日期: 2020-01-31  //www.110.com  

    合肥1月30日电(赵强 皖公宣)当前,全社会正在勠力同心抗击疫情,然而却有一些网民为了炒作或博取关注,在网上肆意传播有关疫情的谣言,造成社会恐慌,安徽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造谣、不实疫情信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月23日,合肥市长丰县某微信群中有人传播“双凤医院已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3例,到晚上已有8人感染"的谣言,引发公众恐慌,造成恶劣影响。

    民警依法对信息发布者王某华进行传唤。王某华对自己虚构事实、散布虚假疫情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王某华因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1月24日,宣城市宁国男子吴某在未曾到过武汉的情况下,在朋友圈虚构“早不发热,晚不发!是说去过武汉,还是不说呢……”这条信息博取朋友圈关注,引发朋友圈恐慌,造成恶劣影响。目前,该吴已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罚款五百元。

    1月28日11时28分,淮北出租车司机王某某驾车途径一批发市场时,看见一辆救护车正在抢救病人,其以为该处发现了一例新型肺炎,在未核实真实情况时,即拍摄一段视频发至微信群,内容配音“批发市场又发现一个,我滴妈呀,这这真厉害了”。该谣言视频被多人转发出去,造成了市民恐慌,影响很坏。

    经民警核实,1月28日,该批发市场并未发现有新型肺炎病人。民警根据车牌号联系到车主王某某,王某某主动到所承认错误,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1月28日,马鞍山市含山县蒋某在微信群中散布“最新消息,和少牛村确诊一例”“所有去他家拜年的,全部隔离”等信息。汤某在未经查证情况下,将相关信息转发至多个微信群,造成社会恐慌。1月29日凌晨,汤某、蒋某被含山县公安局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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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9日,淮南市凤台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名男子发表:“这个数据不准确,我在淮南凤台县,光知道的就已经有三个,还有个已经去世了”的不实评论。经查,吴某某为引起别人的好奇,满足自己的“好玩”的心理,没有任何根据自编谣言。目前,吴某某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罚。

    在宿州砀山,近日,一则“此人在武汉感染后逃离回家,被发现后在砀山县北关县医院隔离治疗,晚上八点左右再一次逃离....。。”的信息在网上传播。经民警查证,该信息系谣言,炮制者周某娟(女,39岁,砀山高铁新区人)已被警方查获。据周某娟交代,其为博人眼球,恶意炮制谣言在网上传播,目前,周某娟已被砀山警方依法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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