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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告破“10.7”重大涉警交通肇事案

发布日期: 2020-06-20  //www.110.com  

    宁波6月19日电(记者 林波 通讯员 林炳潮 奚悦)18年前,犯罪嫌疑人驾驶半挂沥青罐车将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以下简称“镇海公安”)骆驼派出所一辆出警警车拦腰撞入河中,弃车逃离现场,致警车内民警及辅警三人因抢救不及时而因公殉职。

    6月19日,镇海公安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7”重大涉警交通肇事案情况,潜逃18年的涉警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洪某洋(男,1965年6月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已缉拿归案,于6月18日被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2年10月7日14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洪某洋驾驶半挂沥青罐车在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骆贵线与骆畈线交叉路口将镇海公安骆驼派出所一辆出警警车拦腰撞入河中。

    洪某洋弃车逃离现场,致警车内民警王海波、辅警胡兼陛、何云德三人因抢救不及时而因公殉职。

    案发18年来,镇海公安从未放弃,坚持开展研判追捕工作,18年来共分析洪某洋各类关系人100多人,汇总研判各类数据数百万条,侦查民警的足迹遍及河南郑州、商丘、陕西新疆云南边境等地。但是碍于当时监控等科技条件的限制,一直未能将其抓捕归案。

    今年,公安部、浙江省、宁波市公安机关相继开展涉警案件攻坚清零行动,追逃工作得到了宁波市公安局相关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待疫情形势稍有缓和,镇海公安立即安排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带队赴河南商丘开展侦查。

    通过专案组蹲点工作,基本确认疫情暴发以来,逃犯洪某洋有在河南商丘一带活动的迹象。

王海波追悼会现场(资料图)。镇海公安提供

    2020年5月12日,镇海公安追逃专班再次赶赴河南,经过多日侦查,发现洪某洋极有可能躲藏在当地民权县。5月20日,镇海公安追逃专班民警前往抓捕时,洪某洋企图喝农药畏罪自杀。

    经过抢救,洪某洋生命体征平稳,被羁押于宁波市镇海区看守所。

    据洪某洋交代,多年来,他在异乡隐姓埋名,睡过桥洞,捡过破烂,靠打零工维持生计,还通过漂白身份企图逃避缉捕。被羁押于看守所,反倒是他18年逃亡生涯的一种解脱。

    洪某洋对民警说,他对不起王海波三人和他们的亲人,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到他们的墓前磕头,向他们的家属说声对不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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