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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赴网友之约被拐卖淫日接数客分文未得

发布日期: 2007-03-09  //www.110.com  
    赴网友之约被拐卖淫

  其中一女子趁机逃出,另一女子被中山警方解救出来

  一名年仅19岁的打工妹,在网上认识了网友后,多次赴网友的约会,不料却落入虎口,最后和另外一名好友一起遭强暴并被拐卖到肇庆、深圳等地卖淫。日前,在中山市港口警方的解救下,该打工妹才脱离苦海。

    昏

  已然被卖浑然不觉

  去年年底,高中毕业后一直在中山港口某玩具厂打工的19岁贵州女孩小红(化名)在工作之余经常上网聊天,并且在QQ上认识了网名为“不懂事的孩子”的 李某。由于年纪相同,自从在网上互知对方同在港口打工后,两人便经常在港口的一间溜冰场见面,“不懂事的孩子”多次邀请小红出去吃饭、玩乐。

  2006年12月26日,小红又接到李某的电话,约她去石岐吃肯德基。于是小红叫上了自己的好友小燕(化名)一同去赴约。李某和朋友郭某当天开一辆白 色面包车,带上两人后,向肇庆方向驶去。当两人发觉车不是开往中山城区方向时,就问李某是怎么回事,坐在一旁的郭某搪塞说,有个朋友在肇庆过生日,大家过 去聚聚。

  当晚,李某和郭某将小红和小燕以每人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叫“老朱”的男子,从事色情活动,而此时的两个女孩却还蒙在鼓里,浑然不知。交易结束 后,李某拿着分得的1000元钱乘车返回中山,郭某留下来对两名女孩进行“开导”。当晚,郭某等人劝说两名女孩从事卖淫未果,便对她们实施了强暴。此后, 两个女孩被分别带至不同场所强迫从事色情活动。

  逃

  抓住机会偷跑出来

  2006年12月31日,被控制在肇庆一家旅店内从事色情活动的小燕趁郭某等人放松警惕之际,偷跑出来,恰好碰上正在路面执勤的交警,肇庆的交警随即将小燕带到当地派出所,并在第二天将她送回中山。

  小燕回到中山后马上来到港口公安分局报警,民警在小燕的指引下,去到李某在港口租住的出租屋,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突审,李某如实供认了自己伙同郭某将小红、小燕二人拐骗到肇庆,并将二人卖给“老朱”从事色情活动的犯罪事实,而目前小红的去向,他也无法得知。

  幸

  失踪一月终获解救

  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出兵肇庆,在肇庆警方协助下,专案组抓获强迫小燕等人从事色情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向某,但小红已经被转卖到其他地方。正当案情没有 什么进展的时候,女孩小红的家人突然传来一个消息——小红以前的男友在网上收到小红的一条留言“我回不来了”。警方于是对此展开调查。不久,一条极其珍贵 的线索传来:小红的父亲接到女儿的一个电话,称自己在深圳沙嘴村内,受人控制从事色情活动,并将自己受禁锢的地址告诉了父亲。办案民警获悉后,立即马不停 蹄,连夜赶往深圳沙嘴村,在当地警方协助下,终于找到了失踪近1个月的小红,并成功地将与小红同住一起的另外两名被拐骗女孩解救出来。

  惨

  日接数客分文未得

  原来,小红被网友李某带至肇庆后,又被郭某等人转移到深圳沙嘴村,在那里从事色情活动。在近1个月的时间里,小红的活动24小时都受到监视,每天被逼 迫至少接待6个“客人”,每个客人交100元钱,其中30元付房费,另外70元里原本说好可以分得一半,但小红却从来没分到过一分钱,而且,每天从早到晚 只可以吃两餐。有一天,警察检查娱乐场所时,老板将她们藏至附近一间网吧里,在那里,她偷偷上网给朋友留下一句“我回不来了”,即被人发现后强行制止了。 随后有一次,她趁监管人员稍不注意,马上偷偷溜到街边电话亭,匆匆打了个电话给父亲,并将详细地址告诉了他,才得以获救。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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