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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记者历时10天暗访“网络卖淫”(组图)

发布日期: 2007-03-09  //www.110.com  
“朋友刘畅”个人资料及“业务介绍”
报社记者历时10天暗访“网络卖淫”(组图)
“网络卖淫”网页成员资料
报社记者历时10天暗访“网络卖淫”(组图)
记者接触“网络妓女”

   重磅导读 因特网的普及,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也成为了一些不法之徒牟取利益的作案工具。“网络妓女”、“视频卖淫”、色情网站等都是伴随着高科技 传媒而产生的社会“毒瘤”。近日,本报记者根据读者的投诉,连续跟踪暗访一通过互联网提供“性服务”的犯罪团伙,并把掌握的资料提供给了南宁警方。

  调查由头 ————大学生网遇“网络妈咪”

  小蒋是驻邕某高校学子。今年1月2日晚,他在网吧上网时,一个名叫“朋友刘畅”的网名从他的QQ陌生人栏里跳出,要求小蒋将其加为“好友”。

    一番聊天后,“朋友刘畅”对小蒋说:“需不需要‘服务’,我可以为你找‘小姐’,如果你想‘放松’,请登录我的网页,里面有很多漂亮的姑娘供你挑选, 选好了打我电话,我可以安排你和她在现实生活中接触……”这时小蒋才意识到,“朋友刘畅”是专门在网上“拉皮条”(组织卖淫)的。

  对方字里行间流露的淫秽诱惑之词让小将既紧张又兴奋。好奇心让他打开了对方提供的网页……

  “我看中了‘丝袜MM娜娜’,怎么和她联系?”小蒋心里怦怦直跳,把信息发了过去。

  “我的电话号码是1348×××××××,你随时可以打电话过来,24小时服务。”对方很快就回复,并简单说明了“丝袜MM娜娜”的个人情况和服务特色。

  晚上10时,小蒋下了线立刻给“朋友刘畅”打电话,对方安排小蒋和卖淫女30分钟后在建政路实验电影院门口见面。在约定时间过去10多分钟后,附近商 店走出一个女子向小蒋打招呼:“跟我来!我叫娜娜。”小蒋跟着卖淫女走进建政路附近的一条小路,走了10多分钟,然后进入一条光线比较暗的小胡同里。路越 走越小,小蒋也越走越害怕。“怎么还不到,我有急事,不去了!”小蒋停下来,并往回走。“帅哥!回来啊!不要怕,转个弯就到了。”卖淫女急忙招呼着,但小 蒋还是迅速离开现场……

    记者出击 ————网络卖淫从业者有恃无恐

  “看中哪个就给我打电话”

  根据小蒋提供的QQ号码,记者自称是“孤独男人”,请求“朋友刘畅”加为好友。“你是谁?为什么加我?你怎么会有我的QQ?”一连几次,对方都警惕地 拒绝记者加入。1月4日,记者再次尝试与“朋友刘畅”联系,并把自己想找“小姐”的意图说了出来,出乎记者的意料,这次成功地加入了她的“好友”。

    记者在“朋友刘畅”的个人说明上看到里面写着,职业是“服务行业”,毕业于“南宁美女学校”,另外还写有“请登录1380×××××. qzone.qq.com,里面美女多多,我不在线时,挑好以后直接打我电话把名字告诉我”。记者登录了对方提供的网址,发现里面共有13个女子的相片供 客人选择,衣着都很暴露。在相片的下面还标注了每个女孩的身高、体重、年龄和服务特色。

  “帅哥!看中哪一个就给我打电话。”1月4日晚,记者与“朋友刘畅”进行网聊,对方特意强调,“这些女孩都不是专门干这一行(指卖淫)的,她们也有自 己的工作,这个工作只是‘兼职’。”“朋友刘畅”还说,照片上的女孩都真有其人,每个人一口价统一200元一次,过夜400元。

  1月6日下午3时许,记者发现“卖淫网址”上又新增了两名女子的照片。为了深入调查,记者拨打了对方的电话,话筒里传来了一名约20岁女子的声音。

  记者:你是“朋友刘畅”吗?

  “朋友刘畅”:是啊。

  记者:我昨晚和你聊过,我要找“小姐”,现在有吗?

  “朋友刘畅”:有啊!你看中哪个?

  记者:我看中了“大波小霞”。

  “朋友刘畅”:好的,30分钟后在建政路电影院门口等。

    “网上卖淫方便又直接”

  30分钟后,记者来到建政路电影院门口。记者在等人的过程中,发现有一男子在门口停留了一段时间,不经意地打量着记者,然后离去。过了几分钟,一名身 穿粉红色大衣、手里提着黑色皮包的年轻女子突然出现在记者前面。“对不起,让你等久了,我刚从江南赶到。”她的出现令记者一愣,记者还真没看清楚她是从什 么地方出来的。

    “你想去开房,还是到我那里去?我住在麻村,不过明天就要搬走。”记者以开房不安全为由,建议去她的住所。卖淫女住在麻村一栋民宅的二楼,屋里很阴 暗。环顾整个房子,这是一间很老的单间配套,里面除一张旧矮床和两个桌椅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记者注意到,一些性用品随处放在桌子上,地面很凌乱,时不 时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

  卖淫女在凌乱的矮床上躺坐着,记者坐在旁边的一张椅子上,透过灯光,正面观察了一下“大波小霞”的现实模样:年龄23岁左右,长长的脸上涂着一层白粉,也许因为经常熬夜,有着明显的黑眼圈。

  记者:怎么想到放照片到网上联系客人?

  “大波小霞”:安全呗,在网上方便又直接。

  记者:联系你们都要通过“朋友刘畅”吗?

  “大波小霞”:是的。她在这里认识人多,又懂网络。所以我们都要她介绍客人,她拿些回扣。

  记者:万一被警察抓了怎么办?

  “大波小霞”:就说我们是情侣呗!

  记者:你经常带陌生人回来,不怕危险吗?

  “大波小霞”:怕什么,做这一行的有谁不认识几个人……

  此时记者觉得已经是时候撤退,于是假称家里有急事然后迅速离开,身后传来“大波小霞”一连串骂声。

  “不满意的可以随意换”

  下午5时许,记者刚“逃”出“大波小霞”的住处,电话又响了:“怎么了?对小霞不满意吗?如果不满意可以随时换。我们可以帮助客人选到满意为止。” “朋友刘畅”告诉记者,昨天她那里来了两个小妹,是目前所有的“小姐”当中最漂亮的,如果有兴趣可以约出来看看,地点还是电影院门口。

  为了能继续深入了解这个卖淫团伙,20分钟后,记者再次赶到电影院门口,看见门口有两个十七八岁身穿格子冬裙的女子在等人。记者走了上去,她们示意记 者到旁边少人的一个角落说话。“我叫佳佳,她叫婷婷。姐姐叫我们一起出来,好让你多些选择。”自称是刚初中毕业的佳佳催记者赶快决定。

  记者装出对佳佳感兴趣,支开了婷婷。“我们到附近开个钟点房吧。”佳佳催促着记者,她说还有几位客人在等着她过去。

  “你才初中毕业怎么就出来做这一行?”“小声点,别问了。快点走吧。开了房我们再慢慢聊。”“佳佳”始终低着头,用余光不住地瞄着过往的行人,她说她的价格是每次200元,但是不过夜。

  其间,“佳佳”一直催促着记者去开房,记者称没钱去开房,并且假装对她的催促很生气,然后趁机离开。

    各方反应 ————组织卖淫者最高可判处死刑

  网警:密切关注“网络卖淫”

  1月11日中午,记者根据掌握的情况,向南宁市公安局网络检察支队反映。网络监察处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密切关注这种违法行为的动向,将会尽快调查此事,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工作人员说,“网络卖淫”是一种新型的犯罪,违法犯罪人员警惕高,作案手段很隐蔽,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带来困难。他们利用了人们的好奇心,尤其是青少 年,这类群体往往自律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禁不住诱惑成为受害者。要打击这种新型的犯罪行为,关键在于取证。这些人往往被抓后都会自称是“情侣”,所以 这需要广大网民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举报这种违法行为。

  专家:从源头上杜绝犯罪行为

  就社会上新衍生的这种不良行为,记者采访了南宁市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钟柳红。他告诉记者,虚拟网络里存在着神秘感,使得不法之徒利用了神秘感, 再加上网络色情语言的挑逗,年轻人的理性就会被冲破,一些违反道德、法律的过激行为就会产生。“要杜绝这种行为的继续蔓延,必须要求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 从源头上杜绝卖淫行为的发生。”他说,年轻人要做到“想与做”分开,把“现实和虚拟”分开,理性对网上的东西,加强道德、法律的学习,让卖淫行为没有滋生 的温床。

  律师:组织卖淫将受重罚

  记者就调查到的情况还咨询了伟宁律师事务所的孙玉红律师。孙律师告诉记者,利用网络来进行组织卖淫的行为在南宁乃至全国的案例还比较少,它是随着网络 的日愈发达而衍生的一种利用新联络形式进行组织卖淫的行为。如果经过调查取证“朋友刘畅”确实构成组织卖淫罪,根据具体情况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轻者将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 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涉嫌卖淫者也将受到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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