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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经理挪用百万公款用于赌博被判8年

发布日期: 2007-03-09  //www.110.com  
    本报讯 (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蒋结桃) 原广东省化工轻工总公司化工二部副经理杨洪迪因沉迷赌博,3个月内挪用公司公款114万元用于赌博。近日,广州中院以杨洪迪犯诈骗罪和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法院查明,2005年3月,杨洪迪开始担任省化工轻工总公司化工二部副经理。2006年,沉迷赌博的杨洪迪,已经欠下赌债数十万,遂瞄上了公司的货款。
   
    2006年2月至5月,杨洪迪利用负责其公司甲基丙烯酸甲酯(MMA)营销及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侵吞广州市盟基贸易有限公司等支付给其公司的货款人民币1146314元,全部用于赌博。2006年5月10日,被告人杨洪迪逃离出广州市。2006年5月12日,广东省化工轻工总公司在审计中发现账目问题,找负责人杨洪迪询问时才发现其已不知所终。2006年6月7日,公安机关将潜回广州藏匿在云山大酒店的杨洪迪抓获。

  法院认为省化工轻工总公司是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虽然早在2004年就被陈某个人承包,但杨洪迪只是该公司的合同工,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贪污。被告人杨洪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国有资金数额巨大,并虚构、隐瞒了事实真相,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于是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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