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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卖淫嫖娼人员被抓将强制检查性病

发布日期: 2007-03-09  //www.110.com  
 24日,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查禁卖淫嫖娼条例》、《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据悉,这三部法规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重庆市查禁卖淫嫖娼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将被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强制进行性病检查,检查费用自理;艾滋病的检查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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