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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架捏成铁鞭强迫女工卖淫

发布日期: 2007-03-09  //www.110.com  
        游手好闲的五名男子在带自己女朋友卖淫赚钱的同时,还以恋爱为名结交工厂女工,用强奸、威胁、殴打等方式逼迫其卖淫。近日,东莞中院对该五名男子及其中参与强迫他人卖淫的两女子作出犯强迫卖淫罪,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到五年不等的判决。

  无业男借恋爱结交“女友”

  经审理查明:田某、田某章、叶某平、陈某、陈某培五名男子都是无业人员,靠带“小姐”到发廊卖淫生活,李某、郑某平则分别是田某、叶某平的女朋友,跟随田、叶卖淫。

  2004年11月,该五名无业男子纠合在一起,租住东莞市石碣镇庆丰西路一出租屋。为了物色更多的女孩子为他们卖淫赚钱,五人有意识地在石碣镇台某电子厂附近的溜冰场等地借机接近女员工,以谈恋爱为名博取对方信任,然后将其带回出租屋引诱、强迫其卖淫。

  11月14日上午,陈某与田某章两人在石碣台某厂门口处将白某娟等两人强行带回出租屋,陈某将白某娟推进房内,拿走白某娟身上的一百多元钱并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之后陈某将白某娟禁锢在出租屋。当晚,陈某再次强行与白某娟发生性关系,并引诱、胁迫白某娟去发廊卖淫。

  14日中午,叶某平、田某章在台某厂门口找到之前结识的卫某、马某娟,要两人跟他们出去玩,但遭到两人拒绝。叶某平便租了一辆摩托车强行将卫某拉上车带回出租屋,马某娟见状则跑回厂。

  叶某平将卫某带回出租屋后,多次意欲与卫某发生性关系,因卫某不同意而没有成功。为使卫某屈服,其他几名男子及田某、叶某平的女朋友陈某和郑某平都不断劝说、威吓、殴打卫某,要求其到发廊卖淫,并催促叶某平强奸卫某。

  三女工遭强奸后再被迫卖淫

  11月16日凌晨,在田某等人的一再催促下,叶某平将卫某强奸。为让卫某答应去发廊卖淫,陈某、田某章、叶某平等人用皮带和衣架捏成的铁鞭殴打卫某;还借口因摩托车被工厂门卫查扣,威胁卫某三日内赔偿5000元。当晚,田某强迫卫某陪其睡并将卫某强奸。

  2004年11月15日中午,田某章在台某厂门口打电话约马某娟出厂,以带马某娟去见卫某为名,将其带回出租屋。在出租屋内田某章强行与马某娟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又威吓其到发廊卖淫。

  借口回厂取衣智救女同伴

  2004年11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马某娟借口回厂取衣服和存折让田某章送其回厂。下午1时,马某娟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随后在石碣镇庆丰西路的出租屋内将田某等六名罪犯抓获,并解救出卫某、白某娟。

  因案情复杂,今年案件在东莞中院重新开庭审理。近日,法院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田某等七人纠合在一起,以谈朋友为名,将青年女工引诱、欺骗至其出租屋后,采取威胁、恐吓、殴打和强奸的手段,强迫多名女工卖淫,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应依法追究七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最终判决,田某等七人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到五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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