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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厅绑架少女强行要其借钱 并强迫卖淫还债

发布日期: 2007-03-22  //www.110.com  
几名十七八岁的少女被人拐骗到长宁县城一歌舞厅,被老板强迫卖淫。她们各自寻找机会逃离淫窝。其中一少女返回歌舞厅取衣物时,再次遭到老板扣留。该少女求助媒体,当地警方将其解救。日前,该歌舞厅被责令停业,警方已向工商部门建议吊销其营业执照。

  据18岁的小莉称,1月4日晚11时许,她正在宜宾县柏溪镇街上行走,一辆轿车突然停在她身边,车上下来几名男子,强行将其拉上车,带到长宁县城的竹韵歌舞厅,强迫她向老板赵某借了800元钱交给他们,然后扬长而去。小莉则被迫向赵某写下了800元的欠条。随后,赵某逼迫小莉接客,挣钱还“债”。小红、小翠等人则是被人以“找工作”或到长宁玩耍等名义骗来的。进入歌舞厅后,她们的行动受到严密监视,毫无自由。

  3月4日,小翠终于还清“欠款”,获得了自由。小莉请小翠帮忙给自己的父母发短信求援。当晚,小莉的父母得知女儿的消息后,立即驱车赶到长宁,向当地警方报案。随后,3名警察立即陪他们来到该歌舞厅,将小莉救出。随后,小红也找机会从歌舞厅逃出。逃脱后,小红返回歌舞厅取自己的衣物,被老板强行扣留。小莉和小翠立即向媒体求援。记者陪两少女前往长宁县城,与民警一道将小红救出,该歌舞厅老板赵某被警方带回调查。

  经调查,警方认为该歌舞厅“有从事色情服务的嫌疑”。 记者 陈章采 田富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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