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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妇女以赚字暗指卖淫遭起诉

发布日期: 2007-04-07  //www.110.com  

  4月7日消息据台媒报道,骂人不带脏字也会招来麻烦,台北市一名刘姓妇人因为用闽南话骂别人“太爱钱干脆去赚”而成为被告,检察官在受理告诉后认定,“赚”这个字暗指对方从事色情行业,已经构成公然侮辱,因此遭到起诉。

  据报道,为了一栋房子的买卖纠纷,50多岁的刘姓妇人嫌对方不愿压低价钱,一气之下指着陈姓妇人说:“你这么爱钱,干脆去赚啦!”接着又说陈姓妇人年纪大,要“赚”也“赚”不到。

  为了这几句气话双方闹上法院,检方认定,“赚”这个字暗指对方从事色情行业,因此以“公然侮辱罪”起诉。

  报道指出,这起事也提醒人们,即使骂人不带脏字可能也会被告,一些在社会观感中充满负面印象的词,随意脱口而出小心就会出事,因此谨言慎行才是上上策。(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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