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艳霞 通讯员张怡平、高际法)4月18日上午,保定五一KK舞厅、一宫KK舞厅老板乔新被判无期徒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称乔新犯有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脱逃罪、偷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
组织“黑社会”妄图称霸一方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底至2006年初,乔新为达到聚敛钱财、称霸一方的目的,纠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乔新为首,王建辉、许涛、张秀彬、常彬等人积极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个组织以保定市五一KK舞厅、一宫KK舞厅、台球厅的经营收入以及设置赌博机、偷逃税款等非法收入为其经济来源,乔新则以给组织成员上保险、入股分红的形式巩固其地位,壮大组织。据查,这个组织在保定市区内持枪、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偷逃税款,为打压竞争对手破坏他人生产经营、参与非法竞标,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给当地社会治安造成重大影响。
枪击刀砍“仇家”
保定郭某曾经向乔新所经营的舞厅索要保护费,乔新便组织王建辉、许涛、张秀彬预谋对郭某实施伤害。经多方查寻,去年1月22日17时许,他们在一家足疗屋门前发现郭某行踪,乔新提供猎枪两支,王建辉、张秀彬各持一支,许涛持一支手枪驾驶尼桑汽车前往埋伏。当日18时许,在足疗屋门前公路上,王建辉持猎枪朝郭某连发两枪,击中其双腿,许涛持手枪朝与郭某同行的尹某射击,然后,驾车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郭某所受损伤为重伤。
公诉机关还指控,2005年5月16日,乔新与另一被害人张某玩牌过程中发生争执,事后,在乔新的授意下,王建辉、张秀彬在保定市花园里土桥伏击张某,持铁管将张某打成重伤。此后,乔新又指使许涛雇人对张进行伤害。当年10月24日17时许,张某治病后刚刚走出诊所,埋伏在诊所附近的张松、何振海又持砍刀朝张某的身体猛砍,事后,受乔新之托,张松等人得到2000元酬金。
助其逃匿亲属构成脱逃罪
2006年12月,乔新在唐县羁押期间,因病住入唐县中医院。他的母亲和姨母、前女友、女友等5人于同年12月17日帮助乔新逃匿,法院认定他们的行为均构成脱逃罪。5人被分别判处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03年至2006年,以乔新为首,王建辉、许涛、常彬、张秀彬为骨干成员的犯罪组织,故意伤害3起,致3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致3人轻伤;偷税1起,偷税金额336724元;破坏生产经营1起,损坏物品价值20000余元;脱逃1起;非法持有枪支1支;聚众斗殴两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被砸物品价值16018元;寻衅滋事、参与非法竞标行为各1次。
法院判决,这个组织的另外3名骨干成员许涛、常彬、张秀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5年、12年;其余7名被告分别被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