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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22名恶势力团伙成员获刑 判决书过百页

发布日期: 2007-05-12  //www.110.com  

  恶势力团伙首犯被判17年

  团伙成员22人 犯罪事实15项 判决书159页 宣判用40分钟

  在近3年的时间里,以霍士田为首的22人恶势力团伙盘踞在房山区,肆意妄为,犯下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奸等一系列罪行,令当地群众深恶痛绝。昨天,房山区法院对这起恶势力团伙案进行了依法宣判。法院查明该恶势力团伙的犯罪事实共有15项,判处霍士田有期徒刑17年,判处陈亮有期徒刑15年,其余2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此案判决书长达159页,宣判用时40分钟。

  歌厅白唱暴打老板 男生宿舍强奸少女 作恶房山将近三年

  庭审直击

  判决书159页

  首犯霍士田在被告人席上跷起了二郎腿,被法警制止。当听到自己被判刑17年时,他的表情里充满了不屑。

  昨天9时30分,记者赶到房山区法院。大法庭的旁听席上坐满了人,既有受害人和当地群众,也有被告人的家属。已被取保候审的吴某坐在被告席上,她是这个恶势力团伙中唯一的女性。36岁的她很沉静,让人难以将她与恶势力团伙联系在一起。

  10时30分,霍士田等21名被告被法警押着鱼贯进入法庭,他们都身穿黄色马甲,戴着手铐。走在最前面的是首犯霍士田,他满脸的不在乎,还微笑着和旁听席上的人打起了招呼,嘴里嘟囔着:“没事,没事啊!”突然,有家属从旁听席上站起来挥手。“不遵守法庭纪律,就请出去。”在法官的呵斥下,现场恢复了平静。

  坐在被告人席上,霍士田跷起了二郎腿,头不停地扭着看后面,被法警制止。其余被告人的表情都很凝重。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法院查明该恶势力团伙的犯罪事实共有15项,从打砸歌厅到强奸17岁女学生,从持有自制手枪到携砍刀伤人,令人触目惊心。由于判决书长达159页,法官仅摘读就用了40分钟。记者注意到,法官平均8分钟就要停顿一下。

  当听到自己被判有期徒刑17年时,霍士田的表情里仍然充满了不屑,他不停地搓着双手,时不时扭头看看其他同伙。听到法官对同伙的宣判时,他还朝着对方使眼色,嘴角露出冷笑。“你们对判决有意见吗?”法官最后问。起初,22名被告没有出声,不久,一名被告举手说:“我有意见。”“那么我们在庭后谈话。”法官回答。

  团伙情况

  共22名成员

  最小的19岁

  一般由霍士田指使,有人负责“善后”。他们让一部分成员投案自首,并为其他人提供藏匿地点。

  据了解,22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小的19岁,最大的44岁,多名成员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今年33岁的霍士田1993年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1年,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其中最年长的被告人李富在1999年至2003年曾任房山区第四届人大代表。

  据房山区法院的法官介绍,这个恶势力团伙的成员具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如霍士田就开有一个煤厂,他们聚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靠的是哥们朋友关系,而不是为了经济利益。这个恶势力团伙的成员具有简单分工,在进行违法活动时,一般由霍士田教唆指使,由李富及马刚强负责“善后”,他们让一部分人员投案自首,并为其他犯罪分子提供藏匿地点,逃脱法律制裁。

  由于恶势力团伙人员众多,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恶势力团伙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窝藏、包庇、非法持有枪支、强奸、聚众斗殴、妨害公务8项罪名。

  从2003年起,随着以霍士田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的日益壮大,他们仗着人多势众屡屡犯案,肆意打砸饭店、公然损坏他人财物、持刀追砍无辜民众,严重扰乱了房山区的治安环境,激起了当地群众的强烈愤怒。

  受害人自述

  被砍二十多刀 胳膊从此残疾

  昨天,记者见到了本案一名受害人李强(化名)。他右胳膊上有多处刀伤。回忆起被砍的情景,李强仍有些后怕。“这个团伙在房山区很有名。一提起霍田子(霍士田的绰号)的名字,百姓都很害怕。”李强说,事情发生在2005年夏天,他的一个朋友打电话说,霍田子的哥们张伟丽要打他,自己就赶到现场,结果双方发生纠纷,结了梁子,张伟丽便寻找机会对其进行报复。

  有一天,李强和他人在房山区城关镇一个小区里玩,凌晨才从楼里出来。“突然,几名大汉冲过来,什么也没说,举刀就砍。”李强说,他当时都傻了,根本来不及反应,几分钟,身上、胳膊上就被砍了十几刀,鲜血直流,他蹲下来捂住脑袋,但是他的头部还是没有幸免,挨了一下。很快,几名大汉消失在夜幕中。

  “现在,我的脑袋上有个坑,很疼。”李强捂着头说。接着,他又举起胳膊给记者看。“这些都是他们砍的,缝了数十针。我的胳膊落了残疾,是废了,做什么都很吃力。”李强说,他为此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赔10多万元,但是这些钱根本不能弥补他受到的所有伤害。

  “并非所有的受害人都到法庭来了。”李强告诉记者。“为什么?”记者追问。“因为他们都很害怕霍田子等人。”李强说,他什么都不怕,因为他的手已经不行了,他要讨个公道。

  砍伤李强的人是张伟丽招集的,他一直派人寻找李强的行踪。那天,陈亮得知李强的消息后,立刻通知了张伟丽,张伟丽欣喜不已,他打电话叫来刘增涛等人,连夜赶到李强所在楼下守候。他们砍了李强共20余刀,其间,李强的同伴赶来救援,周振军用铁制扎枪赶走救援人员,后几人乘坐王海军驾驶的轿车离去。

  法官说法

  打击犯罪分子 确保一方平安

  一位房山区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这个恶势力团伙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正常生活,成为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现在,法院对他们进行判决,不仅使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治,而且对犯罪分子起到了威慑作用。

  罪行实录

  节选一:

  上歌厅白唱

  老板要钱惹大祸

  “平时,霍士田去歌厅都是白唱的,那次,歌厅老板不给面子,才出了事。”团伙成员郭有财说。

  事情发生在2004年6月10日晚,霍士田派刘万顺带着煤厂客户葛某到位于房山区城关镇的海达风韵歌厅娱乐,几人一直唱到零时才准备离开。刘万顺以霍士田改日来结账为由不肯付钱。“除非霍田子(霍士田的绰号)来了,要不不能白玩。”歌厅负责人梅某说。刘万顺等人很生气,离开歌厅后,刘万顺接到梅某电话,两个人发生了争吵。

  刘万顺打电话告诉霍士田,要对梅某进行报复。后来,刘万顺从鑫涛阁洗浴中心纠集郝锁、陈亮、刘增涛、徐非、霍海涛、刘峰等人,带着棍棒赶至海达风韵歌厅砸场子。见到歌厅服务生高某、刘某、王某三人,刘万顺等人举棒棍就打,还砸坏了歌厅里的物品。

  服务生刘某、王某逃出歌厅,遇到驾驶桑塔纳轿车回歌厅的于某、梅某,于某、梅某拉上刘某、王某,想要送往医院。这时,刘万顺从歌厅后门冲出来,寻找梅某。于某驾车将其撞倒后离去。刘万顺招集同伙,跳上停放在鑫涛阁洗浴中心门前的捷达轿车,追赶桑塔纳。于某见状,驾车返回,与捷达轿车相撞。

  见捷达车无法启动,刘万顺等人跳下车,举起棍棒冲到桑塔纳近前,砸坏车窗,不由分说,对着车内的于某、梅某、王某、刘某暴打。于某被打成重伤。

  事发后,刘峰将此事告诉李富,并到长沟镇一歌厅找到李富,刘万顺等人也相继赶到。李富让刘增涛及刘万顺、刘峰等人分散躲藏。不久,李富纠集郝锁、刘增涛等人商量对策,几人编好了词。李富带领刘万顺、霍海涛、刘峰到房山公安分局投案,以此包庇刘增涛、郝锁、徐非、陈亮的罪行。霍士田也参与了包庇。

  节选二:

  男生宿舍内

  强奸17岁女学生

  据霍士田的同伙郭有财供述,2005年1月5日17时,他和郝锁等人正在房山城关附近一个煤厂干活,房山某职业学校的常某带着几个同学请郝锁去吃饭,他便跟了去。几人在一个小饭店里吃饭,郭有财是通过郝认识的常某,二人仅见过两三次面,他们喝了很多二锅头,大家具体喝了多少瓶,郭有财记不清了。他只记得自己好像喝了一瓶多,几个人谈得很高兴。

  酒后,郭有财等人跟着常某来到学校里。在一间男生宿舍,有很多人在玩“扎金花”,郭有财也与同学们一起玩起来。一会儿,郭有财感觉酒劲上来了,就出了宿舍去溜达。忽然,他看见常某与一个女学生在墙角说话。郭有财凑了过去,与女学生攀谈起来。这个女学生告诉郭有财自己叫小红(化名),并提到她的父母离婚了。

  “我们进屋聊,外面很冷。”郭有财提议。郭便把小红带进了那间男生宿舍。“屋里的人陆续走光了,只剩下我和小红两个人。”郭有财动了歹心。他一把抱住小红,小红倒在床上,他把小红的裤子扒到膝盖,强行与对方发生了关系。17岁的小红不知所措,痛哭流涕。大约过了8个月,郭有财到公安机关投案。他作案的时候,正在抢劫罪的假释期间。

  节选三:

  为销售煤炭

  欺骗煤车车主

  为了让自己的煤厂经营得更好,霍士田打起了歪主意。“城管查违法的煤车,我就派郝锁和臧贵宾跟在查车的城管的后面。”霍士田交待说,城管队员查抄没有证照的煤车后,就把车拉到一个指定的地方,城管人员依法对违法车主进行处罚后,车主可以到那个指定地点领取被扣的煤车。

  霍士田派人到这个地点,欺骗这些煤车车主说:“你们到我的煤厂拉煤吧,这样车子就不会被扣了。”为了让车主相信自己,霍士田欺骗煤车车主说,自己认识城管的人,与他们很熟,可以帮忙弄出被扣的煤车。结果有一些煤车车主信以为真,就到他的煤厂进煤。谈起这样做的目的,霍士田说,就是为了多赚些钱,让煤厂火起来。

  本版文并摄 晨报记者 武新

  案件侦破

  6个月抓获

  22名罪犯

  2004年6月10日伙同刘万顺、刘锋、霍海涛、郝锁、刘增涛、陈亮、徐非持棍棒到房山区城关海达风韵歌厅,将服务生打伤并砸毁歌厅设施,后又将于某等人打伤后逃跑。2005年11月21日16时30分许警方在房山区城关北市煤场将郝锁抓获。2006年8月26日18时在房山区韩村河镇岳各庄村姚一锅饭店,陈亮落网。2006年9月7日房山公安分局刑事侦查支队接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百丈派出所来电称:该所于2006年9月7日12时30分许,接江东区美家城市酒店网上报警,在0712房间入住的一男子徐非系网上逃犯,后于美家城市酒店将徐非抓获。

  2005年8月12日凌晨3时许,张伟丽、周振军、刘增涛、陈亮、王海军等人持砍刀和木棍在房山区城关镇九州兴达A区3号楼,将李强打伤,造成李强重伤。2005年8月16日,张伟丽、周振军、刘增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05年11月11日在天迈美容中心将李砚东抓获。2005年12月1日10时30分将朱金坡抓获。2006年1月16日12时许,在房山区周口店镇葫芦棚村,王海军落网。2006年2月15日将李富抓获。2006年2月23日10时在房山区韩村河镇岳各庄驾校将马刚强抓获。

  2005年4月25日7时许,南韩继村徐某在村委会东侧被人打成轻伤。2006年3月8日6时,在房山区城关街道北顺城街91号将王金龙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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