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吕长生 记者张宏兵)日前,因开设赌场、聚众40余人赌博、赌资高达38万余元的犯罪嫌疑人贺某、夏某,被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赌博罪批准逮捕。
今年31岁的贺某,江苏兴化人,生性好赌,在近两年多次参赌过程中赔了二三十万元。
2007年4月,他经常光顾的赌博窝点歇业后,他和妻子李某打起了开赌场赚钱的主意。李某找来了贺某的表妹夏某商议此事,夏某以前也常在赌场玩,因此与李某一拍即合,并谈妥了双方平分开设赌场的利润。
为争取客源,贺某找到以前经常帮助赌场接送参赌人员的孙某,双方谈好由孙某负责租车接送参赌人员,并负责赌场安全。具体地点由孙某负责安排人找,要求每次地点都不相同,到赌场的路上由孙某负责安排专人站岗放哨,每场付给孙某5500元。一切准备妥当后,贺某、李某、夏某对经营赌场进行了分工。夏某主要负责收“水子”钱,李某负责购买烟、水、食品提供服务,利润由李某和夏某分配,后又找了多名女性负责在赌场内端茶倒水和洗牌的工作。在其后的一个星期内,贺某、李某、夏某等人先后组织了7次赌博,赚了七八万元,贺某、李某夫妻和夏某各分了三四万元。
4月15日晚,贺某组织40余名赌博人员,由孙某驾驶汽车将这些参赌人员从兴化市接送至高邮市横泾镇镇北村村民赵某家的鱼棚中,以“筒子杠”的形式进行赌博。
当晚,高邮市公安局接到匿名电话举报后,组织多名民警赶赴现场,当场查获参赌人员40余人、赌资38.7万元以及麻将、骰子等赌具,并于4月16日将犯罪嫌疑人贺某等人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