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国有据可查的下注金额最大的网络赌球案。自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5个多月的时间里,投注金额高达40亿元,几乎每个月的投注额都在5亿多元。
这是一个企业化经营的赌博公司。团伙头目最初的投资只有10万元,而下注高峰时,他们每月分红百万元。
在广州市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江苏省扬州市公安机关经过艰苦的努力,终于将这个有史以来最大、也是打击最彻底的赌球案送上了法庭。
据《法制日报》报道, 2006年6月30日,扬州市公安局网监处接到举报,称有人在一家网吧里登录境外的赌球网站,怀疑是在赌球。这时,正是世界杯足球赛如火如荼之时,也是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打击网络赌球专项斗争之际,举报立即引起了扬州市公安局的注意。只是他们还不知道,他们面临的将是一个迄今为止全国投注额最大的网络赌球案。
代理账号
每月投注额都在5亿元以上
当民警悄悄站在那个赌球人身后的时候,他正全神贯注地在一个叫皇冠的境外赌球网站下注。这个赌球的人用的是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而网线则是网吧的,显然,他的笔记本电脑里有警方最需要的东西———网络案件。民警当即把这名男子带回了市公安局,并暂扣了他的笔记本电脑。
果然,这台电脑里有警方想要的东西———不但记录了这名陈姓男子登录的境外多家赌球网站及下注情况,还发现了他的代理账号,甚至还有类似企业报表的下注记录。警方告诉记者:“根据电脑记录,陈某在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5个多月时间,共登录境外13个赌博网站,这些代理账号上每个月的投注额都要在5亿元以上。这种天文数字,当时我看了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5名股东
投资10万元发展网络赌球
扬州公安局的警察后来才知道,他们抓到的这个人,虽然只是“马仔”,但却是境内网络赌球团伙中专门管做账的。根据陈某交代,他是以每月2000元的工资受雇于“安哥”,专门搞登记做账的,他不知道“安哥”的身份、姓名,只是通过一个电话号码与“安哥”进行联系。
经过大量的工作,办案人员在广州的一家饭店里第一次跟踪到“安哥”。“安哥”本名何永安,为广州市的一无业人员。经过技侦、跟踪、排查,到9月上旬,他们基本摸清了这个赌球团伙的情况。
这是一个企业化运作的网络赌球团伙,其核心层是5名股东,都是广东人。围绕核心层的是各级总代理、代理,然后才是会员。除了何永安,其他4名股东分别为陈志强、曾业民、周杰和黄冠英,都没有什么正当职业。从2004年开始,他们纠集在一起,凭着和国外多家赌博网站建立的“业务”关系,仅投资10万元,就在国内开展起了网络赌博业务。截至抓捕时,这个团伙已经发展了数千赌民,在被捕前几个月,几个核心成员每个月的分红都是100多万元。
2006年9月3日,扬州方面专门抽调20多名民警到广州准备实施抓捕,而广州公安局更是准备了上百名的警力。9月14日晚上9时多,被监控的5个核心成员陆续来到了一家饭店。15日凌晨近1时,数十名民警一下冲进饭店,当时正在议事的何永安等人吓得目瞪口呆,束手就擒。分布在各地的20个行动小组同时行动,一举抓获37名涉案人员,当场缴获赌资近400万元,扣押汽车17辆、钢珠手枪2支。
目前,这起我国金额最大的网络赌球案已进入准备起诉阶段。
跨境网络赌球 金字塔结构就像传销
何永安等人是以普通赌民身份从2003年开始参与网络赌球的。随着对赌球的了解,加上对金钱的追求,2004年他们千方百计地联系到境外赌球公司,成为境外赌球公司在我国的一个总代理。这个赌球“公司”先后和境外的13个赌球网站建立了联系。依靠这些设在境外的赌球网站的服务器,其中有3个在日本,10个在我国的港澳台地区,他们搭起了一个巨大的赌球平台。
“公司”对内有严密的分工,何永安是总管,曾业民负责财务,每个月跟下线结账分红、给境外网站交佣金。周杰负责发展下线,陈志强负责账号管理,向总代理发放赌球账号,而精通电脑的黄冠英则负责网页的维护。
整个赌球网络的结构就像是一个邪恶的金字塔结构,按照“网站-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代理-会员”达到分级管理链制运行。分布全国的1200多名普通会员构成庞大的塔基,而伴随着金字塔高度不断提升的是被冠以“代理”、“总代理”的人员,位于塔尖的则是被称为“股东”的最高层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