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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76万元赌博业务员获刑四年

发布日期: 2007-05-31  //www.110.com  

截留货款 瞒着公司向客户借款

本报讯(记者 张勇军 通讯员 张汉舟)挪用公司货款76万余元用于赌博,武汉某轮胎公司业务员廖某深陷赌博不可自拔。案发后,仅退回了12万余元,另71万余元全部被挥霍。记者昨日获悉,这名男子因挪用资金罪被汉阳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32岁的廖某交代,2005年4月至12月,廖某先后将从客户刘某、余某和郭某等人处收回的数十万元货款挪作他用。廖某还以打欠条的方式从刘某、张某、许某三人处收了30余万元。据介绍,廖某截留公款主要用于赌博。

今年3月29日,汉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庭上,廖某辩称,客户刘某、张某、许某的货款未收回,只是他以个人名义向这三名客户借了34万元,并向他们打了欠条。

检方认为,廖某明知其所在公司追索货款的情况下,为了掩盖事实,而要求刘某、张某、许某帮助其隐瞒收款的事实,可以证实廖某明知所收的34万元是公司货款,而不是其个人的借款。

法院认为,廖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的货款76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且有71万余元未能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遂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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