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法庭上范泽忠在为自己辩护 车应华 摄
昨天(27日)上午,在云南省镇雄县乌峰镇政府会堂门口拉起了多道警戒线,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里公开审理曾经轰动一时的以范泽忠为首的涉黑案件。该案经镇雄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12月6日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范泽忠(别名范晓)等3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组织卖淫、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窝藏等刑事犯罪,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范泽忠于1992年考上昭通地区警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镇雄县林业局公安科(即现在的公安分局)工作,前年调到该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任队长。范泽忠以自己身份特殊,弟兄们干了违法犯罪的事能保出来为诱饵,采用给钱供吃、喝、玩、乐等手段,以宋逢源、王傲、陈思学三人为基础,网罗社会无业人员、在校学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自己为核心的组织体系。范泽忠向其组织成员宣布和灌输“帮规”:嫖赌不管,跳槽者死。为了发展自己的团伙,范泽忠还把在镇雄师范读书的亲兄弟范泽义也拉拢进来。
法院将在10日后对此案作出宣判,本报将予以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