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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元赌债送了两条命 杀人犯全部被判刑

发布日期: 2007-07-12  //www.110.com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李柯帆)因为2900元的赌债,数人持刀在一饭店门口对另一伙人乱砍,造成对方一人失血死亡,另外两人轻微伤。记者昨日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持刀将人砍死的陈斌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6年7月,陈金与邬永辉赌博,邬永辉欠下陈金赌债2900元,陈金多次找邬永辉索要未果。因担心陈金报复,邬永辉邀集被害人杨某等5人与陈金谈判,谈判不成后,5人对陈金进行殴打。
  
  邬永辉等人离开后,居住在陈金处的陈斌联系了在沅陵县的宋志辉,并通过宋志辉找到其老大汪振(另案处理),汪振即安排了宋志辉等携带砍刀、自制手枪等凶器,租乘一辆奇瑞小汽车赶往长沙。
  
  7月20日上午9时许,陈金、陈斌在长沙与宋志辉等人会合后,商定将对方约出砍一顿报仇。陈金随即打电话给邬永辉,谎称请邬永辉等人到营盘路某饭店吃饭,邬永辉和杨某等人虽怀疑有诈,仍自恃人多认为不会吃亏,应约到饭店。
  
  在饭店门口,陈金、陈斌先迎上邬永辉、杨某,宋志辉等持刀围上,陈金先持刀砍了邬永辉肩部,邬永辉转身逃跑时陈金追上后又朝其背部砍了一刀;杨某转身想跑时,陈斌持匕首朝其左腹部猛刺一刀,宋志辉等又持刀将其砍倒在路边绿化带中。随后,几人乘车逃离现场。杨某腹腔脏器破裂大失血死亡。
  
  据法院了解,2006年5月6日,陈斌与他人发生纠纷后,还纠集人在沅陵县鑫都酒店门口将被害人欧家驹砍成重伤。
  
  法院判决:陈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宋志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他被告人也分获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另外,法院还判决诸被告共同赔偿被害人杨某的父母因杨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31677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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