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案是建国以来衡阳市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嫌犯罪事实280余项,侦查卷宗达185卷,起诉书长达144页7.6万字。
据检察机关指控,1987年以来,严晓军纠集一批社会闲散力量,在耒阳市一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至案发前,该组织发展成拥有成员100余人的庞大犯罪集团,成为当地社会一大“毒瘤”。该组织通过大肆贩卖、运输毒品,敲诈勒索,盗窃,赌博,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犯罪活动聚敛钱财,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该组织还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并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该组织故意杀死1人、重伤3人;贩卖海洛因、k粉、麻古、摇头丸等毒品30余公斤;开设赌场,经营“六合彩”,非法获利300余万元;非法买卖枪支16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