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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富家子弟涉嫌与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

发布日期: 2007-08-01  //www.110.com  

       人民网8月1日电 声称在美国攻读大学的一名富家子弟,涉嫌回港度假期间,在互联网开价二千元,寻找未成年少女,其后更怀疑与一名不足十三岁的女童到旺角一家酒店“开房”,该男子被控一项与十三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案件昨日移至区域法院审理。被告继续无须答辩,准以现金十万元担保外出,至本月三十日进行预审。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二十二岁的被告男子刘志翔,被控一项与十三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控罪指出,他今年五月十九日,在旺角上海街一间酒店的房间内,与一名年仅十二岁零六个月的女童发生性行为。辩方早前曾经透露,被告正于美国南加州一家大学修读工商管理课程,被告父亲则是一名商人。


       据控方案情透露,此宗犹如日本少女援助交际的案件,本来是可以瞒天过海的。但受害人管有不明来历的金钱,被其家长发现遂引起怀疑,在质问下揭发女儿卷入色情勾当中。


       控方案情又称,女事主与被告在互联网上认识。案发当日,两人到达涉案酒店房间,并在房内进行性交易。女事主案发翌日,被母亲发现藏有不明来历的金钱,她最终将与被告进行性交易的内容和盘托出。事主母亲听毕女儿所言大惊,立即将事件报警处理,警方接报后亦马上派员到酒店搜查,并刚好又在一间房间内,发现被告与两名分别年仅十五及十六岁的少女在内。警方遂对两女展开进一步调查,并将被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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