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吕佳瑜 通讯员 李思)乘客刘女士在公交车内摔倒受伤获赔,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线客运分公司(以下简称专线客运分公司)状告其骗取赔款医治妇科病,要求其返还为其支付的2.1万余元医药费。朝阳法院昨日证实,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专线客运分公司诉称,去年3月29日,刘女士在乘坐800路外环公交车时,因一社会车辆违规强行并线,致其在车内摔倒受伤。经交通队认定,该起事故社会车辆负全部责任。
2006年5月17日,专线客运分公司向其支付了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治疗的医疗费7700余元。
2006年12月初,刘女士称其伤情仍未好。专线客运分公司为此向天坛医院支付了2万元住院预交金。事后,公司发现,刘女士在天坛医院住院治疗的是妇科病。共发生医疗费1万余元。同时发现刘女士将住院预付金的剩余部分,通过开具假证明的方式,由天坛医院转至其经营的公司账户。
专线客运分公司认为,刘女士采取欺诈手段,使公司为其支付了非交通事故引起的伤病医疗费共计2万余元。其应返还此部分不当得利。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