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被告人武军与李洪华、敬文吕、高明伟、李多高伙同“小黑”“小恩波”“麻子”(姓名不详,均在逃)等二十余人来到成都市羊西线“泰基花语廊”建筑工地,为争抢挖土方工程,堵住工地大门及门前公路,不准拉土方的车辆进出工地,强行要求施工方将该工地的挖土方工程包给他们做。警察及时制止后,武军等人离开。警察走后,武军等人又来,反复数次,造成工地两天无法施工,损失严重,社会影响极坏。
同年1月、6月,武军等人分别采取多人前往、恐吓、要挟被害人等办法,扬言“让餐厅没法开”“让药房开不了门”相威胁,以发生纠纷需要解决为借口,强行勒索被害人兰某人民币8000元,李某人民币5000元。
同年7月,武军在接到温江区仁和春天大道工程施工方通知进场挖土方施工时,预计会受到当地村民的阻拦,随即邀约十余人来到工地。这些人随身携带由武军购买的数十根准备用于斗殴用的木棒。同时,武军又通知了“胡子”(姓名不详,在逃),按事先约定安排“麻子”(姓名不详,在逃)等二十余人,携带手枪在工地对面茶铺等候,以便施工受阻时出面帮助打斗。
武军等人到工地后,当地村民陈永清等十余名村民赶到工地阻止施工,当地村民方成也另召集十余人,携带铡刀,前往工地阻止施工。当方成等人手持铡刀冲进工地时,武军电话通知“胡子”招呼手下的“麻子”等人冲进工地。武军高声喊“打”,“麻子”等人遂掏出手枪射击并持枪追赶阻止施工的人,斗殴中,有一人受枪伤,一人受刀伤。温江区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后,现场抓获武军、李洪华、敬文吕、高明伟、李多高、梁波及周波等人,并查获手枪6支,子弹4发、弹壳3枚。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