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发现,曾经被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一度绝迹的“假报纸”在西安部分街道上重新露面,其中涉及色情、低俗、虚假广告、违规出版等问题让人惊讶。
■这些“报纸”均以色情、凶杀等文字和图画招徕读者,许多“报纸”在头版毫无遮拦地刊登着大幅淫秽图片以吸引读者。
■众多报贩告诉记者,这些“报纸”都是他们每天一大早从批发点购买的,西安市的批发点很多,仅火车站附近就有至少4处。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这类非法出版物,请拨打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举报电话(010-65212787、010-65212824)或全国“扫黄打非”办的举报电话(010-65212870)。
“用后长久不变心,爱你发狂,主动投怀送抱,性渴望强烈……”看到一则出售“少女迷情粉”的广告后,西安市民严先生便按照对方的要求,两次给对方账户汇去了650元钱,当对方提出再汇700元“小费”时,严先生才恍然大悟是上当受骗了。8月15日,他向本报反映了此事,令人惊奇的是,这则非法广告竟然是刊登在一份法制类“报纸”上的,除了出售迷情药外,手枪、监听器、银行卡复制器等也公开售卖。近日根据此投诉记者在西安尚德路、民乐园、火车站等地实地采访发现,这类曾经被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一度已经绝迹的“假报纸”在西安部分街道上重新露面,其中涉及色情、低俗、虚假广告、违规出版等问题,让人惊讶。
轻信违法广告 上当后悔不迭
8月15日10时许,严先生带着《法制人生》和《法制新视野》两份“报纸”,满脸无奈的来到报社投诉称:“8月14日,我在文艺路一名报贩手中购买了这样两份‘报纸’,根据上面‘澳门大富豪娱乐有限公司’出售‘迷情粉’的广告,我拨通了对方手机号码。”严先生说。在一番询问和讨价还价之后,严先生决定以200元的价格购买“少女迷情粉”。当他提出要与对方见面交易时,被拒绝了,“供货商”告诉他把200元汇入指定账户便可以免费送货上门。
在严先生把200元汇到指定账户后,“供货商”又给了他一个“送货商”的电话并让他与“送货商”联系。此后,“送货商”又称“买这个药,还必须买解药,解药是500元。”
讨价还价后,对方让严先生再汇450元。8月15日上午,严先生再次汇了450元。而让他没想到的是,“送货商”又索要700元“小费”。被严先生拒绝后,对方也拒绝把650元还给他。
“这简直就是个无底洞么,我这时候才明白我肯定是见不到这些人了,钱也打了水漂。”严先生说。
此后,严先生来到“报纸”上刊登的西安代销点(位于西安市东关南街)讨要说法时,竟发现那是一家邮局,根本没有什么“澳门大富豪娱乐有限公司”西安代销点。
记者翻阅了《法制人生》和《法制新视野》,发现里面有大量国家正规出版物明令禁止刊发的非法广告。随后记者在西安市部分街道上的书报亭和卖报者的手中,非常随意就买到了与严先生买到的内容相同、报名五花八门的“报纸”,几乎每一页中都充斥着内容极具诱惑力,标题为“特殊产品,就近购买,免费送货”,国家命令禁止刊发的广告,不少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所要出售的物品,很可能成为犯罪者实施犯罪的工具。
多数广告中宣称:“麻醉药只需一两秒可使人昏迷,任你摆布,说出秘密隐私,听你使唤。监听器:只需输入对方手机号码,即可准确跟踪定位、监听、录音。银行卡复制器:输入卡号,或远距离遥控磁感截取取款人卡号,密码,内存数据,立即复制。防身器材:手枪(七七式、五四式、六四式等)、迷昏枪、麻醉枪……”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所刊登的供货电话号码(包括西安代销点的手机号)均为外地号码。记者查询了其中“澳门大富豪娱乐有限公司”西安代销点所留的手机号码,发现此号段是湖北武汉的。采访发现,购买到的同类“报纸”中所刊发的同类广告中,也普遍存在着相同的问题。
内容色情媚俗 出身涉嫌非法
为进一步了解这些“报纸”在西安的情况,8月15日至16日两天记者在建国路、尚勤路、火车站、小寨等地实地采访了解,在报刊亭和报贩处收集到12份此类“报纸”。
仔细观察这些报纸刊发的内容,《法制快讯》、《法制大参考》、《法制新观察》、《法制文摘》、《法制精萃》、《法制维权》、《法案焦点》等“报纸”均以色情、凶杀等文字和图画招徕读者,许多“报纸”在头版都毫无遮拦地刊登着大幅淫秽图片以吸引读者。如:《变态色魔群奸美女》、《少妇春药诱奸处男》、《杀局就在你背后》、《少妇连环杀人案》、《7男求刺激轮奸同班女生》《淫乱浪妇变态恶举》的标题充斥其中,文章的内容充满着色情、低俗的描写和叙述。
记者看到,收集到的这些法制类“报纸”有的根本就没有出版单位和刊号,其余的也都无一例外注明的是外地报社或出版社。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中国报刊出版网上的许可媒体名录中查询后发现,没有注明出版单位的《法制维权》所标注的刊号CN88-0036是虚构的。《法制快讯》、《法制精萃》均注明为拉萨的“都市法制报”主办,刊号分别为CN63-0098、CN54-0065,经查出版单位及刊号均为子虚乌有。其它“报纸”情况相同,名称和刊号都是假的。
记者查询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而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印制的出版物均为非法出版物。
报贩为赚钱 明知违法公开卖
记者从几名报贩处了解到,由于这类“报纸”都是从一些批发点以每份0.5元购买的,再以1元的价格卖出,每份能挣0.5元。而其他正规报纸每份利润在0.3元左右。再加上此类报纸均为周报,不容易过期,内容又吸引人,不用担心积压,受到不少报贩的青睐。
8月15日中午,记者在西安火车站广场见到一位中年妇女出售这种报刊,准备拍照时,她立即躲避记者的镜头,称自己知道这些“报纸”不能卖,当记者询问“你平时看不看这类‘报纸’”时,中年妇女低头不语,并很快逃离了现场。
众多报贩告诉记者,这些“报纸”都是他们每天一大早从批发点购买的,西安市的批发点很多,到处都有,仅火车站附近就有至少4处,分别在尚俭门、西八路、五路口和太华路。
8月16日6时许,记者来到了火车站广场,在尚俭门门洞下,找到了一个批发点,一名中年妇女正在对外批发报纸,除了几种正规报纸外,数百份法制类“报纸”正堆在地上待售。
随后,记者来到西八路上的一个批发点。以大学生暑期打工卖报纸挣零花钱为由,表示想要批发大量法制类“报纸”时,摊主告诉记者可以到八里村一个批发点取货。记者向其索要联系方式时,已经答应并拿出纸笔的男摊主考虑了一阵后又突然拒绝,此后便不愿多说了。
发现非法出版物 请您赶快来举报
8月16日,记者在省新闻出版局了解到,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在全国开展整治四假(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假报刊作为整治的对象之一将被严厉打击。此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清查各地报刊发行市场,坚决收缴各类非法报刊,通过专项行动使报刊市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报刊出版发行秩序得到切实规范。
据介绍,各地“扫黄打非”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彻查到底。充分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依法加大对非法报刊印制、储运、发行、传播行为的打击力度,力争彻底捣毁其非法采编、印制、储运、发行窝点和网络,从根本上铲除非法报刊产生的根源。如果您发现身边有这类非法出版物,请拨打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举报电话(010-65212787、010-65212824)或全国“扫黄打非”办的举报电话(010-6521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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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违反本规定发行非法出版物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