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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特大K粉制贩案二审 出动近两百警力(图)

发布日期: 2007-08-28  //www.110.com  
抓捕当日出动了近两百名警察,犯罪嫌疑人被一网打尽。杨志成/制
抓捕当日出动了近两百名警察,犯罪嫌疑人被一网打尽。杨志成/制

  ●缴获K粉125千克、麻古12千克

  ●当地著名高校两名老师被莫名牵涉

  ●嫌犯自称网上学会制造技术

     2006年6月2日凌晨,省公安边防总队在省厅禁毒局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在广州、深圳、湛江等地同时采取行动,成功破获了一宗特大制贩毒品案。捣毁特大制毒工厂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缴获氯胺酮(俗称K粉)125千克、冰毒片剂(俗称麻古)12千克、冰毒93克,运毒工具小汽车3辆,以及制毒原料、制毒设备和涉案资金一大批,查冻涉案资金600多万元。 
 
        据悉,这是近年来广东省破获的最大一宗制贩氯胺酮(俗称K粉)毒品案,也是建国以来湛江市破获的最大一宗制贩氯胺酮(俗称K粉)毒品案。昨日,该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包括梁恒在内的8名犯罪嫌疑人被起诉,并在昨日受审。

  一条小线索牵出特大毒品案

  2005年6月1日,边防总队驻湛江的海警三支队收到一条线索:一个外号叫“阿星”的湛江人有贩毒行为。线索虽然确切,但是很简单,信息量极少,按照常规的思路很难将它立案。当这条线索上报到总队后,很快就有了批复:迅速立案,无论有多困难,一定要竭尽全力,跟踪追击,将毒窝一网打尽。根据上级的指示,海警三支队迅速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并将案件代号定为“601B”特大贩毒案。

  “阿星”只是个外号,他的真名叫什么?究竟是何许人?都很难查证。根据线索里的另一个信息显示:“阿星”有一辆牌号为“粤G××××”的小车。经过长期对该车进行跟踪调查,专案组很快将一名叫梁某的湛江籍无业人员纳入视线范围,并于2005年7月份正式确认,此人就是目标人物“阿星”。通过长期对“阿星”展开调查,一条惊人的线索浮出水面:原来“阿星”竟然在笼络一帮人试图自己制造大批毒品。

  警察扮商人

  确定毒工厂位置

  通过摸排“阿星”所接触的人,专案组逐步锁定了制贩毒团伙的成员。该团伙组织十分严密,不仅行动诡秘,而且很少和团伙以外的人接触,给办案带来了较大难度。为了尽可能多地掌握这一伙人的动向,专案组加大了调查力度。

  功夫不负有心人。2006年3月份,办案人员发现“阿星”频繁奔走于上海山东等地购买设备和制毒原料,并将设备和原料运往湛江雷州市覃斗镇海边的一片养殖区。根据推断,制毒工厂极有可能就在这一地区。专案组派出侦查员乔装成海产品商进入养殖区,以收购海鲜为掩护开始了漫长的暗访工作。经过侦察员的不懈努力,专案组于今年4月底最终掌握了“工厂”的确切位置——超涛虾苗场。

  侦察近一年

  一网打尽众毒枭

  经过将近一年的耐心侦察,“阿星”团伙的一切活动都被纳入专案组的视线中。为了将该团伙一网打尽,彻底摧毁该制贩毒网络,2006年5月30日下午,由省厅禁毒局牵头,调集各地公安和边防等部门成立了专案指挥部,等待收网时机。

  2006年6月1日,办案人员了解到,该团伙已经在2006年5月初成功试制出第一批毒品氯胺酮,并从2006年5月29日开始,又聚集在制毒工厂赶制第二批氯胺酮。为防止毒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专案指挥部决定将收网时间定在2006年6月2日。

  2006年6月2日凌晨4时许,各地抓捕小组同时行动。湛江抓捕组在制毒工厂抓获正在制毒的6名犯罪嫌疑人,现场缴获氯胺酮成品103.5千克及制毒原料和设备一大批,同时在湛江市区一个住宅小区抓获负责组织制毒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阿星”,当场查获氯胺酮成品21.5千克;深圳抓捕组在深圳市某酒店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随后在其家中查获“麻古”12千克。

  当日上午,其他涉案人员也相继在广州、湛江等地落网。据悉,这批毒品市价高达3000多万元。

  湛江市高校两老师莫名卷入

  警察监听通话多日排除嫌疑

  案件中,一度有传闻称湛江市某著名高校的两名老师卷入其中提供技术支持,经记者了解,此种说法纯属谣言。记者昨日分别对A、B两位老师(出于隐私问题,两位老师都用化名)进行了采访。

警察在这栋两层小楼中搜出了数十斤K粉。周皓/摄
警察在这栋两层小楼中搜出了数十斤K粉。周皓/摄

警察搜捕后现场遗留下的小药丸。周皓/摄
警察搜捕后现场遗留下的小药丸。周皓/摄

在这个制毒工厂,类似的玻璃瓶扔得到处都是。周皓/摄
在这个制毒工厂,类似的玻璃瓶扔得到处都是。周皓/摄

  A教授不知内情

  与毒贩合伙养殖鱼苗

  A老师是某高校的一名副教授,高级工程师。他告诉记者,他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湛江赤坎区赤坎立交旁的一个娱乐场所里结识了犯罪嫌疑人赵晖(当时化名赵海涛)。“我和海涛都是东北老乡,他当时是那里的一名保安,当时感觉这个人挺讲义气,不错”。

 随后的两年,两人虽时有联系,但很少碰面,都是各忙各的。
 
 
 
2000年前后,A老师由于自己从事的水产养殖一直不理想,资金比较紧张,“当时我就和刚从广西做生意的海涛说过一次”。2004年3月,由赵海涛(即赵晖)出资,A老师进行技术支持,两人在东海岛一处进行渔业养殖,“很顺利,第一个月产值就有5万多元,到了2004年5月份,产值达到了十几万元”,A老师回忆,赵晖当时说了一句话他印象非常深刻,“海涛当时很兴奋,说搞鱼苗搞得好比贩卖毒品效益还好”。

  2004年6月,两人来到距离事发的超涛虾苗场不过百米远的频繁虾苗场继续进行鱼苗养殖。2005年9月前后,赵晖称有个朋友的鱼苗场做得很大,场地不够。希望A老师帮忙找个地方,“我就让他和B老师联系,找到了超涛虾苗场”。

  A老师回忆,2006年6月2日凌晨4时,在频繁虾苗场里睡觉的他和几名工人被瞬间破门而入的警察按在了地上。“从早上4时到7时多,我们就穿条短裤被按在地上,直到7点多,附近小学要上学了,警察才把我们带走”,A老师说,“当时每个警察手里都拿着枪,我问他们干什么他们也不说”。

  被带到海警三支队的A老师还数次和警察吵了起来,“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抓我,直到后来问了我几个问题,我才隐约猜到是海涛那边在制毒”。“警察问我最近鱼苗有什么异常,这时我想起来4月份的时候,我的鱼池里有两次莫名其妙的死掉了7万多尾鱼苗”。6月4日,A老师被允许离开,可他至今不相信赵晖制毒贩毒。

  B老师上当受骗

  将虾苗场转给毒贩使用

  B 老师告诉记者,超涛虾苗场原本是该校一名老校友的,该校友移民后托管给另一名老师。因为B老师课题需要,就使用该虾苗场做课题研究长达五六年,中间陆续投入资金20多万元,“但效果一直不好,加上这个场地比较破烂,就越来越麻烦”。2006年初,B老师经介绍将虾苗场转给赵晖等人使用,“他们当时要得很急,都没有签过正式合同就拿去用了,还承诺把四周的围墙修好”。

  从开始使用到最后抓捕的几个月时间,两名老师几乎都没再去过虾苗场。“我就在5月8日去那里拿过一次螺,早上4点去的,5点就回来了,一个多小时,就在外面池子那,没进去,更没发现什么”,A老师说。而B老师反映,赵晖等人使用场地时曾称,他们的老板是台湾人,对养鱼技术保密看得很重,平时最好不要去,如果要去一定要提前打招呼,“当时我在忙另外一件事情,就一直没去过,他们说怕我是专家,一去看技术就会泄密”,B老师说。B老师抓捕时不在现场,随后警察只是询问其两次,“我听警察说他们监听我和A老师通话很久了,从来没有听到我们有任何制毒贩毒的迹象”,B老师说。(记者 周皓)

  庭审直击

  8人都称自己是从犯

  昨日上午9时,第二次庭审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8名被告鱼贯而出。每名被告的左手都与前方被告的手铐在同一个手铐上。出庭瞬间,被告人的几十名家属都站立起来,看到家属,有的被告沉默低头,有的被告目无表情,还有一个被告脸上露出了笑容。

  昨日的庭审主要是公诉人和被告及其辩护律师的辩论。长达5个多小时的辩论时间里,坐成一排的8名被告之间没有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的交流。8人都是各自望着天空或者眼前的桌面,似乎从不相识。偶尔会有被告回头看看自己的亲属。

  被告及辩护律师在辩护中,8人各自解释了多个理由要求合议庭考虑。首先,各被告均认为自己是从犯而非主谋。第一被告梁恒及其律师表示梁一不懂技术,而且没钱。第二被告吴水才则称自己是在懵懂中借给朋友梁恒100多万元,至于用途,“隐约觉得是犯罪,但具体做什么不知道,因为碍于从小的朋友情面”。第三被告梁勇的律师称梁勇在整个制毒、贩毒的过程中只是参与了“技术指导”等部分过程,至于原材料的购买、销售等均未参加。第四被告魏仁强则在庭上称自己因为受过伤,左腿是粉碎性骨折,已经是残疾人,因无处寻找工作,因而来到超涛虾苗场,“我平时只是做做饭,打点零工,他们做什么我一点不知道”,魏仁强边说话边把身子侧向三名主犯的相反方向,拉开距离,“我也是个受害者”。

  其次,各被告及其律师均称被告在被捕后认罪态度良好,为迅速破案提供了便利,有几名被告的律师直接否认自己的当事人犯有制毒罪,“都是不知情的情况下来帮忙”。甚至有一名被告称自己不知道氯胺酮是K粉,以为只是一般药品。

  再者,由于控方称被告制造的K粉仅仅销售出其中一小部分,各名被告及辩护律师均表示未造成特别大危害,应予以考虑。

  最后,不少被告的律师对控方指出的159.305千克的数字提出了质疑。有律师称这其中有46千克是液体,不能按照固体氯胺酮数量计算。还有律师表示,查获的一些粉末中氯胺酮含量为百分之五十几,不应全部计算。

  公诉人随即对被告及其辩护律师的说法展开了一一回应。

 笔录揭秘

  高中文化网上自学造K粉

  记者在采访时获知,控方指控提供技术指导的梁勇具有高中文化,学过一定的化学知识。
 
 
 
而其在公安机关询问时称,他原本只是知道制造K粉的原材料某物质。随后其将该物质名称翻译成英文后在网上搜索获得某网站地址,随即进入该网站后学习制造K粉方法。

  控方指控嫌疑人作案经过

  准备

  控方起诉,2006年初,被告人魏仁强介绍被告人梁勇与梁恒相识,梁恒知道梁勇懂得制造毒品氯胺酮(即K粉)的技术后,随即联系苏海生(另案处理),确定其能买到制造K粉的主要原料后再联系被告人吴水才,商议由吴出资制造K粉。2006年2月底,梁恒将15.5万元转入被告苏华钦账户后,苏随即前往安徽江苏等地购买相关原料。

  3月底,赵晖找到位于湛江市雷州覃斗镇海边村的超涛虾苗场,出面租下该地作为制毒工场。4月4日,林苏华和苏钦华一起租下湛江市某小区一房间。随后,几人分头准备相关设备及原料。

  开工

  控方起诉,4月中旬,梁恒组织梁勇、魏仁强等人在工厂内安装调试生产设备及试制毒品。毒品生产中主要由被告人梁勇负责具体操作和指挥,被告人梁恒、苏华钦等从旁协助。经过几次试验即成功制出K粉。

  4月底,第一批原料成功制出K粉26.5千克。随后,梁恒将制成的K粉以每千克7万元的价格卖给海仔(在逃),被告人林苏华取走1千克K粉,其中0.4千克以每千克7.6万元的价格卖给梁旭(在逃)。

  扩产

  控方起诉,5月初,被告人梁恒前往深圳与被告人吴水才再次商议制造K粉事宜,吴同意继续出资扩大生产,并随后汇款80万元给梁恒使用。梁恒随即到昆明、四川、郑州等地购买原料。5月下旬,梁恒等被告人在超涛虾苗场开始制造第二批K粉。6月2日,该制毒团伙被公安机关破获。至被抓获时,共缴获生产出的K粉132.805千克(其中固体86.805千克,液体46千克)及制毒原料、设备一批。

  多人因多种罪名被分别起诉

  被告梁恒、吴水才等8人分别被以贩卖、制造毒品罪,故意伤害罪等被控方提起诉讼。公诉方还同时控告(1)被告人能吴水才、梁恒贩卖毒品“麻古”的犯罪事实。(2)被告人吴水才、梁恒向被告人麦耀华购买毒品“冰毒”为制造“麻古”做准备的犯罪事实。(3)被告人梁恒贩卖毒品咖啡因的犯罪事实。(4)被告人梁恒诈骗丝绸的事实。

  现场回访

  制毒工厂藏身偏僻虾苗场

  距抓捕行动14个月后,记者日前对犯罪嫌疑人制造K粉的雷州市覃斗镇海边村超涛虾苗场进行了回访。

  现场所处的覃斗镇海边村远离镇中心几十公里,村里大大小小的虾苗场随处可见。超涛虾苗场则是在村里几乎最偏僻的一处角落。记者在现场看到,虾苗场南面临海,东西两侧是不宽的沙滩,背后北部是一个2米多高的土坡。“虾苗场原来是一个封闭的院落,东西北三侧是围墙,南面是一排养虾池”,院内东北角是一座“L”形的两层小楼,西北角是一间平房。记者在两层小楼的一层房间里还能看到散落一地的黄色颗粒药品,但一楼和二楼之间并没有楼梯,“听说原来有架梯子上下,后来搜捕时被带走了”。西北角的平房墙边,还躺着一地的没有任何标签的玻璃瓶。

  “这些人从不和我们村里人来往,也很少进出,几乎整天呆在虾苗场里”,该村民说,“一直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

  围捕实录

  近两百警力5分钟控制现场

  记者获悉,当天抓捕是从凌晨4时开始的,“我们出动了近两百警力,从东北西三个方向包围,凌晨4时发起行动后5分钟之内就冲入现场控制了嫌犯”,一名办案警察透露,“嫌犯有反抗,但基本没有威胁”。 

  行动结束后,警方从凌晨5时到下午4时,对现场展开了长达近12个小时的搜查。从东北角二楼搜出“土黄色粉末4大包”(化验得知系36千克含量52.2%氯胺酮),从东北角二楼搜出白色晶体一包(化验得知系93克甲基苯丙胺,即冰毒),另外还从东北角一楼房间搜出50千克含氯胺酮的褐色粉末两箱。从反应炉内提取褐色液体证实也含氯胺酮成分。

  而在同时行动中,警方还从犯罪嫌疑人在湛江某小区的一房间内搜出27包物品。化验后得知其中26袋共21.6143千克系氯胺酮,第27袋中为1.8克咖啡因。

  被起诉的八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被告人:梁恒,化名:潘泽坪,绰号:阿星、阿新、星哥。男,1966年1月26日出生。高中文化,无业,广东省湛江市人。1985年因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2年7月23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在逃。

  被告人:吴水才,化名:陈日宏、陈永泰、周德春,绰号:老莫、老木、老才、毒头佬。男,1964年8月12日出生。小学文化,无业,广东省湛江市人。

  被告人:梁勇,绰号:小王,男,1971年12月20日出生,高中文化,无业,四川省彭州市人。

  被告人:魏仁强,绰号:阿强、魏强,男,1972年2月27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四川省彭州市人。

  被告人:苏华钦,化名:吴顺安,绰号:阿虾、虾仔,男,1963年出生,小学文化,无业,广西北海人。1998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广西北海市海城区立案在逃。

  被告人:林苏华,化名:林森,绰号:华哥、眼镜,男,1961年出生,高中文化,无业,广东省湛江市人。1990年因犯运输毒品罪被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994年10月保外就。

  被告人:赵晖,化名赵海涛、阎国军,绰号:海涛,男,1968年11月出生。高中文化,个体养殖户,辽宁省兴城市人。1997年因涉嫌贪污罪被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立案在逃。

  被告人麦耀华,绰号:阿耀,男,1060年出生,高中文化,无业,广州荔湾区人。

  起诉称,梁恒主要负责召集,吴水才提供资金,梁勇提供技术支持,三人为主犯。剩下4人除麦耀华外均为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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