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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原副检察长聚众赌博受贿获刑

发布日期: 2007-09-03  //www.110.com  

  本报讯 日前,我省3个贪官陆续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南平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在闽北山城引发不小的轰动。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这3人是,省交警总队原副总队长杨某沂受贿23万,被南平市检察院逮捕;宁德市原副检察长高某斌收受贿赂87.15万元人民币、5000美元、10万日元及聚众赌博被南平中院判处8年6个月;南平市电视台原台长柯某宝受贿102万元,被南平中院判处10年6个月。

  省交警总队原副总队长 受贿23万

  省交警总队原副总队长杨某沂,在该总队工程建设中涉嫌受贿23万元,8月27日,被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逮捕。

  据悉,嫌犯杨某沂受贿一案由省人民检察院交办,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于8月10日开始初查,8月20日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嫌犯杨某沂在任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期间,在负责总队指挥监控中心玻璃幕墙工程建设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工程承包人李某的贿赂款23万元人民币。

  宁德市原副检察长 聚众赌博、受贿

  8月27日上午,南平市中院刑事审判法庭。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是曾长期战斗在反腐第一线的高某斌,他曾在宁德检察院任副检察长,分管反贪工作1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高某斌先后任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原宁德县(现为蕉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5年任原宁德地区检察分院副检察长(分管反贪工作),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87.15万元人民币、5000美元、10万日元;高某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以盈利为目的长期聚众赌博,赌资数额巨大,参赌人数众多,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赌博罪,因高某斌具有自首和重大立功情节,南平市中院一审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6个月。

  2004年8月,因他人案发后,高某斌知道可能会牵涉到自己,经统计笔记本上的打麻将记录,自己共赢270万元,加上赌扑克赢的钱,两项合计赢了417万元。

  南平市电视台原台长 受贿102万

  1993年,时任南平有线电视台台长的柯某宝,与福州某设备进出口公司签订了采购40多万元的电视设备合同。事后,该公司的总经理李某,趁柯某宝到福州出差的机会请柯吃饭,在饭后塞给柯4.6万元,从此,柯某宝一发不可收。

  从1997年到2005年,在柯某宝任南平电视台台长期间,单购买设备就收受福州某公司詹某40万元。在单位定点修车上,从南平某修理厂张某处收贿、索贿9万元。此外,柯某宝还在调解商人纠纷、聘用合同工上收受他人贿赂。

  今年7月24日,南平市中院认定柯某宝受贿102万元人民币,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柯某宝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本报记者 阮友直 实习生 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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