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超在会上介绍,目前我省审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呈现出涉外、低龄、行业化三大新特点。
1 地域性或行业性的长期非法控制
涉黑涉恶犯罪主要分布在经济较发达、流动人口较多的珠三角地区,主要集中在运输、建筑、文化娱乐、专业批发市场等行业。
典型案例:周广龙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周广龙1986年从家乡来到广州,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以搬运行李为生。1995~2000年,周广龙以提供经济资助、成立公司等手段控制下属成员,非法控制了广州市火车站和广源路客运站的行李搬运和非法“拉客”市场。2000年后,又通过暴力手段确立了自己成立的勤国耀发货运公司对岭南花卉市场的鲜花货运垄断经营。
周广龙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其他23名下属成员分别被判处死缓到2年刑期不等。广东省高院二审将周广龙死刑改判为死缓。
2 境外渗透的迹象日趋明显
境外人员愈来愈明目张胆地在广东省招募、拉拢、诱控流动人员或社会闲散人员,从而形成涉黑涉恶犯罪组织。这类组织只在少数沿海城市出现,但其潜在的严重危害值得高度警惕。
典型案例:蔡文雄“天林会”案
自2005年开始,身为台湾黑社会组织“天道盟”成员的蔡文雄以自己经营的茶行为据点,四处拉拢成员,在增城网罗30多名流动闲散人员参加。2006年2月,名为“天林会”的黑社会正式成立。这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制订了严格的帮规戒律,定了“会员一切行为以帮会利益为重,会员必须遵从上级领导、违反者处残刑或极刑”,并购置了开山大刀等凶器。“天林会”成立之初就到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气焰十分嚣张。
广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决定对蔡文雄执行有期徒刑13年。其他16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
3 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及其成员向低龄化过渡
今年7月在佛山开庭审理的杨孝师涉黑案,17名被告人中有8名20岁左右的年轻人、1名未成年人。这些以“80后”为主体的涉黑组织无视国家法律,胆大妄为,实施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手段凶残,性质严重,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典型案例:冯志希“黑龙会”案
自2005年7月份起,冯志希、冯志钊两兄弟为谋取非法利益,有目的地纠合冯镜威等12名被告人及“阿贼”等人,以“拜关二哥”的形式,成立名为“黑龙会”的组织。
除“老大”冯志希1978年出生外,其余13人均是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人,其中两名还是刚满17岁的未成年人。就是这些20岁左右的年轻人,成立了组织严密的涉黑团伙,在白云区内欺行霸市、强迫中小学生入会,抢劫杀人,敲诈勒索,并私藏枪支,无恶不作。
数字
从2006年2月至今年7月31日,全省各级法院受理228件1833人的恶势力集团案,已审结判处208件1714人。其中,从2006年2月至今年7月31日,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以涉黑罪名提出指控的案件34件492人,一审审结23件301人。二审以涉黑罪名立案18件282人,作出生效裁判12件187人,其中有80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重刑率达45%。“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突出的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打击了涉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