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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赌球上瘾8个月输光100万公款

发布日期: 2007-09-12  //www.110.com  

  因为赌球上瘾,28岁的广州小伙子阿吴(化名)竟在8个月的时间里利用工作之便,先后数次挪用公司公款共达100万元。在经过痛苦的心理斗争后,昨日,阿吴在兄弟和律师的陪同下,到海珠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投案自首。记者跟随阿吴目击了整个自首过程,并跟阿吴进行对话。

  8个月挪用100万

  每月从公司交给业主的租金里克扣数万元

  昨天下午3时,记者在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王旭阳律师的办公室见到了准备投案自首的阿吴。他的大哥和堂弟坐在旁边陪伴他。28岁的阿吴皮肤黝黑、身材高大微胖,稍显紧张的坐在沙发上,对着一台电扇猛吹风,看见记者在他面前坐下,他把电扇的风力调到最大。

  阿吴告诉记者,大专毕业的他7年来一直在广州某大型票务公司工作。据他介绍,公司400多人,现在已在国外上市,“我从2000年进入公司,从网络维护做起,在三四年前升到人事行政主管的职位,公司的领导和同事都很信任我,对我很好。”作为公司的人事行政主管,公司很多后勤的财务都经过阿吴的手,“我们公司在天河租了两层楼的办公室,每个月要交大约16万元的租金,每次都是公司开出支票由我交给业主。”

  从去年年初开始,阿吴迷上了赌球,“刚开始是看见周围朋友赌,我就想也试试看。”阿吴告诉记者,他每个月的工资有3000多元,跟父母住在一间60多平方米的老屋里,“是我们自己盖的老房子,上下两层,我这3000多元的工资只够平常基本的生活开支,想要买房买车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我就想到用赌球来赚钱。刚开始,我下注不大,一次就几百块。开始赢了几次,但又输回去,来来回回,到去年8月份已经输掉了几万块钱,而我自己根本没那么多积蓄还。”性格内向的阿吴平常有心事就自己藏,欠了几万块的赌债他更是闷在心里,没有告诉父母、哥哥或任何朋友。情急之下,他想到了每个月由自己经手交出去的那笔多达十几万元的公司房租。

  “去年8月份,我给逼得实在没办法了,拿了租金里的9万块钱去赌。”阿吴低着头告诉记者,这也是他第一次挪用公款赌球。有一就有二,从此,阿吴开始了连续8个月的挪用公款赌球生涯,“第一次得了9万多以后,我下注也开始越来越大,从几百元到上千元,最多的时候一次下注超过一万块。”与此同时,阿吴挪用公款的数目也越来越大,“从9万开始,然后是11万、12万、13万……我心理压力也很大,每次都想这是最后一次,赌完这次就不赌了,可总是办不到,一方面是欠债太多,总想赢回来,另一方面,好像有心瘾一样,自己控制不住自己。”阿吴痛苦地说。

  饭桌上东窗事发

  业主与公司领导偶遇捅出真相

  多次挪用公款,且数额多达百万,难道公司没发现吗?“我每个月都只交几万块钱的租金,然后对业主说公司最近资金周转比较困难,而且之前我们公司也曾经有过这种情况,所以业主完全没有怀疑我的说法。而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7年,表现都很好,领导和同事都很信任我,所以根本也没有怀疑到我。”说到这,阿吴显得很愧疚。

  阿吴挪用公款东窗事发于一次饭桌偶遇。阿吴的大哥告诉记者:“他的领导和业主在一次吃饭中偶然碰到,业主无心提起公司已有好几个月的租金没交齐,事情才被捅了出来。”

  被公司领导约谈的当天,阿吴失魂落魄地离开公司,整个下午没有上班,公司同事打电话到家里,阿吴的家人才知道他闯了祸,“我们接到消息后立即四处找人,最后终于在离公司不远处找到失魂落魄的他。他一直是家里最老实的孩子,家里人很难相信他做了这种事情。”阿吴的大哥告诉记者。

  念在阿吴平常表现一直不错,公司给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阿吴退还挪用的公款,二是投案自首。

  律师家人陪同自首

  “我做错了事,已有心理准备承担一切后果”

  一个多月来,阿吴也一直活在悔恨之中,“觉得心里很过不去,公司的人那么相信我,可我竟挪用了公司的公款;而对家里人更是很愧疚,是我拖累了爸爸妈妈。”面对记者,阿吴万分后悔。

  这近一年来,阿吴从没跟任何亲人、朋友提起过挪用公款赌球输了100多万元的事情,也没想过找人商量或求助。对此,阿吴自己也解释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开始挪用公款以后,我压力很大,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脾气变得很不好,可是也不敢跟任何人讲,不想连累父母。”“他从小就内向沉默,有事情总放在心里。”阿吴的大哥说。

  思前想后,阿吴决定自首,8月底,他找到了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王旭阳律师,咨询相关法律细节。

  昨天下午4时,阿吴在大哥、堂弟、王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海珠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投案自首。从律师事务所到公安局的路上,阿吴一直没说话,表情平静,他告诉记者:“我做错了事,已经有心理准备承担一切后果。”在大哥和堂弟的注视下,王律师的陪同下,阿吴跟着警官跨过带密码锁的铁门,做笔录。阿吴的大哥平静地看着铁门关上。

  律师:虽然自首但已犯罪只能争取从轻量刑

  王旭阳律师介绍:“阿吴的情况涉嫌挪用公款,且数额较大,已经构成犯罪,而且刑事处罚是比较重的。按法律规定可以处以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在公司和家属方面了解到的情况,阿吴平时老实内向,工作表现一向良好,而且对自己犯下的错误一直很后悔,所以我们之前就建议他投案自首。”

  王旭阳律师表示,“自首不代表没事,阿吴已经触犯了法律,只能希望因为投案自首、有真心悔过的行为,争取法律从轻量刑,阿吴家庭经济不宽裕,也很难退出公款,想轻判到5年以下,估计希望不大。”

  到记者截稿时,王旭阳律师来电告诉记者,“在做了1个多小时笔录之后,阿吴被移送到天河公安局,正在做笔录。做完笔录后,我们希望警方能同意阿吴取保候审,在警方侦查案件的过程中阿吴保证随传随到,因为是他自己投的案,要是想逃跑根本不会这样做。如果警方不同意,那从今晚开始,阿吴就要在拘留所过夜了。”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蒋隽 通讯员 刘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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