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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合伙制造K粉被判无期徒刑

发布日期: 2007-10-02  //www.110.com  
       9月29日,因犯制造毒品罪,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姚某被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姚某通过网络相识,之后,两人借助网络多次交流制造毒品K粉的方法以及制作流程。今年3月,姚某向李某提出想购买毒品K粉,由李某联系货源。3月16日

,姚某从深圳赶至烟台,入住烟台一家酒店等候李某。几日后,李某携K粉赶至烟台与姚某进行毒品交易,但因姚某嫌K粉质量不好而交易未果。但此后二人并未就此罢手,反而商议共同制造K粉。最后二人商定,由李某回威海准备制造K粉用的设备及原料。3月21日下午,姚某赶至威海与李某会合。第二天上午,二人在建设街李某的租住房内制造K粉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缴获含有氯胺酮成分的固态毒品4854.83克、液态毒品8918克。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姚某制造毒品K粉及李某非法持有毒品K粉,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姚某的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一审判处李某与姚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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