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该团伙还造成一死九伤,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5项罪名。
黑团伙“纪律”严明
倪飞今年32岁,住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年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一年。
据指控:从2002年起,倪飞纠集刘康泉、高汉泽、陈飞等人,插手沌口街周公村一带的土方工程。1年后,倪飞又纠集了陈锋、戴辉辉、郑小桥等人,逐渐坐大,以集中食宿、按月发放工资、提供活动及逃跑资金等方式予以控制,逐步形成一套“纪律”,要求团伙成员服从指挥、不许吸毒、不许赌博、不许内讧等。
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有人策划作案,有人充当打手,有人保管枪支,年终发放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红包。
该组织还规定,对不遵守“纪律”的成员坚决开除,郑小桥等3人因参与赌博、内讧被清除出“组织”。
疯狂敛财800万元
2005年6月20日,为争抢位于蔡甸奓山街长新村的京珠高速公路收费站宿舍楼的沙石料供应工程和附属工程,团伙骨干陈锋纠集70余人分乘20余辆车窜至长新村,向竞争对手陈某“示威”,被警方驱散。8天后,这伙人持五连发猎枪和砍刀在永安老街持刀枪追撵陈某。陈某逃离后出于惧怕退出了该工程。
据指控,2002年至2006年,该团伙在倪飞的指挥下,采取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分别从国内9家建筑单位“借用”建筑资质,通过“围标”(注:“借用”所有参标单位的资质,最终中标者就是倪飞)及暴力手段获得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奓山加油站、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永安管理所宿舍楼、东风本田公司南区停车场、神龙公司停车场、蔡甸新全公路等12项工程,从中获利800余万元。
每当工程完工时,倪飞还对相关人员给予奖励:如送铂金项链、澳门游等。
指控称,从2003年起,倪飞团伙共实施故意伤害行为3起,寻衅滋事行为9起,聚众斗殴行为1起,非法拘禁行为1起,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的严重后果。
今年6月,倪飞落网,另15名成员也相继被抓获。
倪飞拒不承认是“黑老大”
昨日此案开庭,由于被告人较多,庭审从上午9时持续至下午4时30分,仅进行了法庭调查,今日此案将继续开庭,进行法庭辩论。
倪飞等16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认账,但否认是黑社会组织。倪飞认为自己是承包工程的老板,不是“黑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