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辉 实习生 周澜)花4300元的价格买下200颗麻果,然后转手卖掉,3男子从中获利700元。日前,江岸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周某、冯某、许某有期徒刑7至8年。
法院审理查明,周某等3人为贩毒“中间商”,通过转手后从中获利。今年6月1日,周某3人通过电话联系,从一毒贩手中以4300元的价格拿到200颗麻果,然后转手在汉口某酒店交易时,经人举报被民警当场抓获。法院认定,周、冯、许三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其徒刑7至8年。
本报讯(记者 邓辉 实习生 周澜)花4300元的价格买下200颗麻果,然后转手卖掉,3男子从中获利700元。日前,江岸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周某、冯某、许某有期徒刑7至8年。
法院审理查明,周某等3人为贩毒“中间商”,通过转手后从中获利。今年6月1日,周某3人通过电话联系,从一毒贩手中以4300元的价格拿到200颗麻果,然后转手在汉口某酒店交易时,经人举报被民警当场抓获。法院认定,周、冯、许三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其徒刑7至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