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1月1日电(记者刘大江)四川省南充市一银行职员,利用管理ATM机的工作之便,先后窃取现金40余万元,用于购买彩票和赌博。因为担心罪行暴露,又潜逃近3年。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该银行职员有期徒刑13年。
沈某于1999年下半年担任某银行南充市分行个人金融部业务员,管理该行北湖路、五星花园附近等处的ATM机。因为博彩上瘾,购买彩票的亏空越来越大,沈某就将目光转向他所管理的ATM机。2001年底以来,他在任ATM机会计期间,多次利用其保管ATM机钞箱钥匙的职务之便和出纳未将密码复位的可乘之机,私自打开钞箱窃取现金。后来由于工作调整,由沈某保管ATM机密码,另一名工作人员蒋某保管ATM机钞箱钥匙,沈某又多次在蒋某处盗取钥匙后利用自己保管的密码,打开钞箱窃取现金,用于赌博、购买彩票。
2004年6月26日,担心事情暴露的沈某,在ATM机钞箱中再次窃取现金20余万元,并于次日携款潜逃。此时,沈某已先后共窃取现金416500元。2007年3月19日,沈某在广州至义乌的列车上被抓获。
沈某在接受审讯时说:“都是赌博害了我,我开始想从ATM机取钱还我透支的信用卡,等我赢了钱就还进去。后来越输越多,还不上了,我就买彩票,想中了奖再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