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家住中山区的张某今年39岁,没有职业。今年7月23日22时许,在沙河口区黄河路家乐福31路车站,因车上发生什么情况,司机停车10多分钟没有走,张某就找司机别扭,殴打了司机的头部和脸部。司机立即报警,过了一会儿,几个民警赶到现场加以制止。张某十分恼火,撕扯殴打民警刘某,并将其警服撕破,这时,有民警搂住了张某的脖子,张某一反身将民警弄倒。民警鸣枪示警,张某也没当回事,继续和民警撕扯。直到增援民警赶到现场,强行将他带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张某更加不冷静,朝一名民警打了一拳,将其打倒在地上,一度昏迷过去。鉴于张某已触犯了法律,民警将他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认为,张某实施了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犯罪,建议当地人民检察院将这个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最近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批准将他逮捕。 (化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