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初,建瓯警方在入户访查工作中,了解到该市某大厦A座205室租住有一男两女,未从事正当职业,形迹十分可疑。经调查,警方怀疑该室是个卖淫窝点。
前日晚,建瓯警方出动十余名警力迅速出击,当场抓获容留卖淫者肖某、卖淫女徐某、施某及嫖客等4人,现场查获肖某的一本笔记本。在笔记本中,民警竟找到一份详细卖淫合同。
合同内容大致是施某在肖某住处“上班”,水电、伙食、房租由肖某提供,施某交押金2000元给肖某,到期返还,中途毁约不退,卖淫所得收入全部上交肖某,小费可以四六分成。
合同中还写明,如果生意好,肖某每月付给施某底薪1500元再加奖金,生意差的话,每月保底800元。据肖某笔记本上的记录和施某的交待,10月1日至今,施某按照合同要求,共向肖某上交了卖淫所得约4000元。
经查,肖某与徐某均是宁德人。目前,他们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