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9日晚11时,张巍为继续控制被害人小伍(化名)为其卖淫,伙同王平将小伍控制在包河区凤巢园一居室内,限制其人身自由,不允许她随便出入。这样被拘禁的日子一直延续了9天之久,一直到6月18日10时许,小伍才重获自由。随后在讨要卖淫所得时,小伍邀集他人与张巍等人发生纠纷。民警接警后将小伍、张巍等带至派出所调查,在调查中,张巍主动交代了非法拘禁小伍的事实。
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审理认为,张巍、王平为控制他人卖淫,故意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由于认罪态度良好,且张巍在接受调查时主动交代了非法拘禁的事实,故法院做出上述从轻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