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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 容留卖淫竟状告执法机关

发布日期: 2007-11-19  //www.110.com  
 打着经营的休闲屋的幌子,暗地里却容留妇女卖淫。受治安处罚后,却状告执法机关。11月9日,梅列法院依法驳回了林晓晓的诉讼请求。

  2月23日23时许,林晓晓在自己经营的花之缘11号包间内容留谢某某、徐某某实施卖淫嫖娼行为,自己则在大厅的沙发上观察外面路上的动静,为他们望风。被当场查获后,林晓晓受到了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受到处罚的林晓晓心有不甘,竟然状告公安机关,梅列法院经调查后,依法驳回了林晓晓的诉讼请求。(骆志雄高德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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