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16岁的夏某某因女友王某某(另案处理)怀孕无钱流产,遂找朋友潘某(另案处理)借钱,但潘某也没钱,于是商议找女孩带到合肥卖淫赚钱。5月20日晚,潘某通过上网聊天认识了檀某(另案处理),檀某表示能找到女孩。第二天,檀某和其男友蒋某及严某某、夏某某、赵某、王某某、潘某共同商量找女孩。5月22日下午,夏某某、王某某、赵某、潘某等人在安庆市某校内强行带出年仅14岁的女孩刘某。檀某和王某某让刘某出去坐台赚钱,刘某不同意。夏某某后来强奸了刘某。
5月23日下午,夏某某、王某某、赵某、檀某四人将刘某带到合肥,在马某(另案处理)开的洗头房内,强迫刘某卖淫,获赃款900元,其中马某得270元,剩下的630元由王某某拿去。5月26日晚,夏某某等人又将刘某带到潜山县葛某某(另案处理)开的洗头房内,收取葛某某2000元的中介费后将刘某留在葛某某店内。随后,葛某某将刘某送至潜山县梅城镇某桑拿洗浴中心欲让其卖淫。5月28日,大观区公安分局将刘某成功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