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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公司发送淫秽页面链接牟利 负责人被诉

发布日期: 2007-11-23  //www.110.com  
   中国法院网讯   某通讯公司首席运营官、部门总监涉嫌制作含有淫秽页面链接,利用中国移动的WAP主站和群发公司向不特定手机用户传播、吸引用户点击,赚取非法利润。日前,被告人潘东、张红、张丽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潘东在担任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首席运营官期间,与中国移动签署WAP服务合作协议,约定通讯公司通过中国移动的移动梦网WAP主站,向手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并由中国移动通过全网计费服务系统,依每条2元的标准代通讯公司收取其所提供服务的应收费用,并将其中的85%结算给通讯公司。被告人张红于2007年2月担任通讯公司WAP部门总监后,为完成公司拟定的业绩指标,经潘东许可,招募张丽等人,并指使张丽在通讯公司内制作含有淫秽信息的手机页面链接(PUSH页面),并由公司技术人员上传至中国移动的WAP主站,张红联系群发公司将上述页面链接向不特定手机用户传播、吸引用户点击,借此赚取非法利润。自2007年4月17日至4月29日间,张红等人采用上述方式,共制作淫秽色情文字、图片等文件16件供手机用户点击,用户点击量195020次,无手机号码但访问成功的记录16293次。

    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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