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3名被告人被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他们各自还分别涉嫌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多宗罪名。每一个罪名下又涉及数个犯罪行为,仅罗列这些犯罪事实,就占据长达30多页的起诉书的一半多篇幅。
据宁波市检察院指控,这个涉黑组织的“首脑”是江西永丰籍的杨传斌、杨传明、杨传细三兄弟。他们1993年来到宁波靠扒窃“起家”,2000年前后转而开赌场。为了站稳脚跟,他们纠集了大量在宁波的江西省永丰籍无业人员,形成了一股称霸一方的恶势力。势力壮大后,杨氏三兄弟靠开赌场聚敛了大量非法财富,后又利用他们在社会上所谓的“威望”,以暴力胁迫,强行入股宁波的娱乐行业,攫取财物。
检察机关指控称,这个以杨氏三兄弟为主的涉黑组织“魔爪”遍及宁波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等地,他们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2004年以来,杨氏三兄弟开始有计划地经营他们的涉黑团体。他们给手下人员发工资,提供经济资助和食宿,指挥和控制了一股庞大的势力,从事赌博坐庄、看护赌尝放高利贷、冲击其他赌场等非法活动。
杨氏三兄弟组织、支配这个涉黑组织所需的大量资金,多数来自于他们2002年至2006年间辗转各地开赌场所得。起诉书指控,2003年10月至12月间,仅杨传斌和杨传明伙同他人在镇海开设的一间赌场,就非法获利230余万元。4年间,以杨氏三兄弟为首的涉黑组织,通过开赌场,至少牟利400多万元。这些钱部分用于组织成员的食宿、工资、消费等,大部分为杨氏兄弟占有。(作者: 曾祥生 胡珊 海检 芽香 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