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来福曾是一名拥有百万资产的小老板。2004年起,迷上赌博的他在短短的3年间不仅输掉了全部积蓄,还欠下了一身的赌债。急于发财的他便决定自己制造毒贩K粉(氯胺酮)。他和赌友张某商议后,决定由自己负责制造K粉,张某提供资金和负责销售。然而史来福的制毒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他先是自制用于生产K粉的主要原料屡遭失败,后又通过网络购买原料时被骗去几万元钱。2006年3月至7月,史来福先后出资17万元从浙江宁波市、江苏盐城市、上海嘉定县等地购买制造K粉的主要原料,并制造K粉计7.7千克,均由张某分批带至广东省贩卖。
魏都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史来福制造、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制造、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史来福有立功表现,可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