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私企当司机的闽侯人林某,因不满老板将其安排到下属工地上班,写恐吓信向老板勒索钱财。昨日,林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获刑3年。
今年26岁的林某,今年初受雇于一家建筑私企当驾驶员。老板将其安排到下属工地,林某十分不满并怀恨在心。
今年4月11日,林某经策划后,在福州市台江区台江邮电局旁一家手机卡店内,购买了一张手机卡,而后又回到暂住处亲笔书写了一封恐吓信,信中扬言要杀害老板的一对子女,并要其支付20万美元、10万人民币解决此事。
同月15日,林某将买来用来作案的手机卡连同恐吓信一同寄给老板,并要求老板用该手机卡的号码与其取得联系。
5月21日晚8时,林某用手机给老板发短信:“明早9点用你老婆的名字办张建行卡,把美金换成人民币存在卡里,然后把卡扔进你家楼下的垃圾桶,晚10点,把卡号和密码发过来,你让我失望你就会绝望。”
此后,林某通过手机不断威胁、恐吓被害人。5月22日上午,其老板按照林的指令,将存有10万元人民币的储蓄卡扔进自家楼下的垃圾桶内。
而就在当日下午,正在闽侯家中的林某被福州警方捉拿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