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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介绍工作为名强迫妇女卖淫

发布日期: 2007-12-11  //www.110.com  
        本报讯 胡勇锋、刘继武、记者刘平报道:到南昌找工作,却被骗至进贤从事卖淫。昨日,记者从进贤警方获悉,强迫妇女卖淫的廖某和陈某已被依法刑拘。

  12月4日下午,进贤县公安局温圳派出所接群众报案称:一名都昌妇女罗某被骗至温圳强迫卖淫。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并很快锁定了被骗妇女罗某所困地点为辖区一村民廖某家。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罗某不在,只有廖某一人在家中。面对民警的讯问,廖某支支吾吾,且拒不交代罗某去向。于是,民警对廖某的社会关系及活动范围进行了调查,综合各方面的情况,警方确定,罗某很有可能被转移到了泉岭乡藏匿。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并在一饭店内找到了受害人罗某,同时抓获了负责看守罗某的犯罪嫌疑人陈某。

  经审讯查明,12月3日下午,受害人罗某从都昌县坐火车到南昌找工作。一下火车,罗某就被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小职业介绍所工作人员拉住。当日下午,廖某就以介绍当服务员为名,将罗某带到进贤,并与陈某一起,对罗某采取关押、威胁的手断,强迫罗某卖淫。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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