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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中专在校女生被骗广东“坐台”十余天

发布日期: 2007-12-14  //www.110.com  
  N本报记者 吕蕴岚 张伟

  实习生 李艳

  通讯员 陈慧凌

  本报讯 福州某中专一女生小丽(化名),在广东中山打工。她向同学小文(化名)介绍说,能帮她联系月收入过万的工作。小文到中山后,哪想到十多天来,竟然是在歌舞厅“坐台”。 近日,被骗的小文,被仓山警方带回福州。

  10日晚,仓山临江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家长称,自己读中专的女儿已经失踪十多天了,和一名重庆男青年冯某有重大关系,目前这名男青年就在福州。警方侦查后,将冯某和他的同居女友小丽抓获,连夜审问。

  警方查明,今年7月,正在福州读中专三年级的小丽在网络上认识了22岁的冯某,两人恋爱。10月底,两人到广东中山。11月下旬,小丽介绍了同班同学小文到中山打工,并于11月26日和冯某回福州接她。小丽晚上去歌舞厅等地上班,负责陪酒陪唱,如果客人“有需要”,也可以出台。

  冯某供认,自己并不舍得让女友小丽“出台”,他将人带到中山后,赚取中介费。具体的事情则由彭某安排,收取“住宿费”与“保护费”。

  12月11日,仓山警方赶往中山市调查此案。12日上午,根据小丽指点,警方来到彭某的住处,敲门10多分钟后,开门的正是小文。在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中,彭某自居一间,另一间由20岁出头的湖南女子小月(化名)居住,小文睡在大厅。十多天来,小月和小文一样,都是被“招工”来广东打工的,晚上到各个娱乐场所坐台。

  警方还表示,10月底,小丽还介绍了同班女生小芳(化名)到中山。不过,小芳仅仅3天就找个机会溜回福州了。回到福州后,学校并没有发现她离开过,她也没有向校方与家里提起这段经历。

  警方称,可以说,这些女孩子在广东并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也没有被胁迫。而她们学校对学生去向毫不知情,否则可以更早地制止此事。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内不少中专学校管理相对松懈,没有严格的点名及查铺制度,女生在校寄宿,晚上通宵不归,学校和家里都不知情。而小丽等人长期离校,校方并未察觉,也没联系家长或者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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