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查,陈某是大田某超市负责日常现金往来和销售购物卡、购物券的出纳。 t2005年3月,她迷上了赌博。此后半年多的时间里,她把近10万元的积蓄输得精光,便动起了挪用超市营业收入款项的念头。
2005年11月的一天,她挪用营业款4000元参与赌博。“起初还想要是赢了,就可以把账填回去,还可以有赚头!可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拿了那么多钱去赌,尽管有输有赢,但总的还是输!”她说,此后两年多时间内,她竟累计挪用超市营业款120多万元,并几乎都输完了。
而该超市对此事一直没有察觉。原来,该超市虽然每个月底会对出纳账面上库存的现金、购物卡和购物券进行盘点,但只是核对明细账上的余额是否与保险柜内一致,从未对账面上的每一笔款项进行细致核对,也从未实际清点具体数额,同时会计也没有与出纳盘点核对,这给了陈某可乘之机,她每次挪走营业款后,就通过修改账面上的余额来“销账”。
直到几天前,该超市会计才发现出纳账面上的库存数额与实际库存相差120多万元,陈某挪用营业款的行为因此曝光。警方很快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