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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富翁贩毒1个月毁掉人生 曾是省人大代表

发布日期: 2007-12-19  //www.110.com  
  一位农民当选为省十届人大代表,在地处皖北的临泉县,曾引起轰动;这位农民在担任人大代表期间,因贩毒被罢免人大代表资格,让他再度成为焦点人物。

  据了解,郑国良曾是当地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并拥有一家规模不小的工厂,家资百万。然而,自从他接触毒品之后,短短半年内,他的生活就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省人大代表被罢免,自己被判处死缓,就连妻子和表弟也连带判刑入狱。

  在法庭上,当郑国良听到宣判时,51岁的他痛心疾首地说:“毒品真是魔鬼,一碰就是死。”

  今年5月,生意不好心情低落,受熟人“老王”之邀赴缅甸游玩。

  5月7日,途中为“老王”提供邮寄地址,并让家人提供帮助,将对方毒品运送到临泉。

  5月22日,在缅甸赌场输光身上钱财,再次提供地址并联系家人,第二次帮助“老王”将毒品运输到临泉。

  5月31日,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被阜阳警方拘留。

  6月29日,省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

  不久,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受邀去缅甸暗藏陷阱

  郑国良,临泉县迎仙镇农民,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凭着勤奋和智慧,在家乡开了厂,生意做得红红火火,财源滚滚。2003年,他当选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今年3月,郑国良在朋友家中认识了46岁的河南大老板老王(在逃),从此,他的命运便直线逆转跌入低谷……

  5月的一天,由于生意不好,郑国良的心情低落,闲暇之余,他想起了神通广大的老王,便给老王打了一个电话。电话中,郑国良得知老王在云南做生意,对方邀请他去缅甸游玩,郑国良同意了。

  5月3日,他踏上了临泉到武汉的长途客车,换乘火车来到昆明后,又辗转到南伞县。郑国良按照老王的安排,花了60元钱,找了一个当地人,从南伞口岸旁边的一个干沟里偷越出境,来到了缅甸。

  就在尚未到达旅行地的时候,他已经为老王“帮”了一次大忙。

  5月7日,就在郑国良去南伞的途中,接到了老王的电话:“给我一个地址,我给你寄点土特产——茶叶。”郑国良把自家的地址告诉了老王。后来,郑国良得知,老王给他寄的茶叶,其实是毒品。

  “不能直接寄到你家里。”虽然老王奇特的要求让郑国良起了疑心,但他还是把表弟郑绪文在浙江省台州市的地址告诉了老王。

  5月14日,郑绪文收到20多斤沉甸甸的“茶叶”。按照郑国良的吩咐,把“茶叶”交给临泉-台州的长途客车老板,请他带回临泉。

  得知茶叶已经送上车后,郑国良立即电告妻子蒋秀英派人去取。蒋秀英让弟弟去车站拿到“茶叶”后,她随手捏了一下,竟捏不动。蒋秀英觉得不正常,打电话问郑国良:“你寄到家里的到底是啥东西?我看不像是茶叶。”“你就别问那么多了,赶紧把茶叶送走,交给迎仙镇上一个叫"建设"的人手里。”郑国良回答。

  蒋秀英依照丈夫的安排,迅速将“茶叶”送走了。

  任务完成后,老王很满意,提出要给一万元钱表示感谢,并说其中的6000元是给郑绪文的工钱,其余4000元是给郑国良的。不久,老王向郑绪文的账户上汇了7000元钱(后来郑绪文又把多汇的1000元还给了郑国良)。

  赌场输光后再次犯错

  接下来的日子里,老王带着郑国良在缅甸尽情玩耍。

  在缅甸掸帮第一特区的一家赌场里,郑国良一下子就输掉了几万元,没过多久,他带的钱就花完了。正在郑国良一筹莫展之际,老王又给了他一个“挣钱”的机会。虽然他心里很明白,这是个什么生意,但是手里确实没有钱了,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考虑再三,郑国良答应“再帮一次忙”。

  2007年5月22日,郑国良提供地址,老王将第二批混有毒品的茶叶从云南省寄往浙江省台州市郑绪文处,欲通过相同途径将该批“货转运到临泉县迎仙镇。5月31日9时许,阜阳市公安局缉毒支队民警,将刚刚取出该毒品的蒋秀英弟弟蒋某抓获,并当场查获含有嫌疑毒品的茶叶10288克。后经提取检验:从该l0288克茶叶中,提取出毒品1089克(其中海洛因含量为339.5克)。

  2007年5月31日,郑国良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被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向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6月29日,其省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同年6月7日,经阜阳市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另查,为了自己私用,郑国良非法持有筒式猎枪一支,并藏匿于自己家中。2007年5月31日,专案组民警对其住处依法搜查时,从其住处搜查出该筒式猎枪以及猎枪弹四发,经鉴定,该枪具有杀伤力。

  两亲人被他“拉下水”

  庭审中,郑国良辩称,他不知道老王寄出的茶叶中含有毒品。其辩护人认为,郑国良是在毒贩王某的要挟下实施运输毒品行为的,应为胁从犯;同时认为郑曾为省人大代表,认罪态度较好,其家人愿意为其缴纳罚金,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阜阳中院经审理认为,郑国良、郑绪文、蒋秀英三被告人,明知是毒品而帮助他人邮寄,运送海洛因339.5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郑国良、郑绪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郑国良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最终,郑国良以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合并执行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郑绪文以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蒋秀英以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雨山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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