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办案民警介绍,当天凌晨1时许,他们来到姜堰城区罗塘路某旅馆,检查暂住人员身份证时,发现四楼一间包房还亮着灯。民警叫来服务员打开门,发现三男一女围坐在一起,中间的桌上放着一只塑料瓶,瓶盖上戳着一长一短的塑料管。桌上还摊放着几张锡纸,锡纸内依稀可见微量白色晶体。“这是吸食毒品的工具。”民警怀疑他们吸食毒品,就将他们带至派出所审查。
据26岁的唐某交代,他家住姜堰市兴泰镇,12月28日中午,闲得无聊的他打电话问老乡张某在哪里玩,张某说,他住在姜堰城区某旅馆四楼的一间包房里。当天下午,他就去了张某的住处。张某也说闲得无聊,要找点东西刺激一下。之后,他想到了携带毒品的安徽人方某,当晚9时许打电话叫来方某,花200元买了毒品。这时张某说,他女友也闲着没事,叫她过来一起享受。
方某还交代,他平时偶尔吸毒,没有瘾。两天前,他花1000元购买了毒品放在身上,留着自己平时没事时吸着玩。姜堰人唐某是他在赌场上相识的好友,曾跟他一起吸食过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