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中午,插花派出所接到新园居委会居民兰某报案,称他家商店内现金被盗。接到报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侦查。经了解,得知嫌疑人系一名年轻女子,个子不高,运动发型。根据受害人描述嫌疑人的相貌特征,民警在周围展开走访盘查,在插花镇新园街发现一名与嫌疑人相貌相似、且形迹可疑的女子。在调查了解时,经受害人指认,该女子王某有盗窃嫌疑。
审查中,民警发现嫌疑人王某身上带有一部诺基亚牌手机,问其手机来源时,王某称刚从冉庙街上买的。民警细心查看手机,发现手机电话簿中,存有某公安分局局长和民警的电话号码,同时还有插花法院某法官的短消息。面对电话簿中的姓名及电话,王某无法解释,最终供述了自已到插花镇法院同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在法官更换衣服时,趁机把其手机盗走的过程。王某还交待,在其回家路上,乘人不备先后盗窃兰某、刘某家的商店,共盗走现金300余元。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