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云南人马勋宽、马勋山兄弟俩各筹毒资12800元,由马勋宽在云南省鲁甸县桃源乡一毒贩手中,以每克320元的价格购得毒品海洛因80克带到贵阳进行贩卖。
次日,马氏兄弟携带这80克海洛因到贵阳百花山菜场准备转手倒卖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民警当场从马勋宽身上搜出海洛因80克。近日,经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处马勋宽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6000元;判处马勋山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