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控方指出,被告丝蒂从来没有向查案人员提起这些事情,没有证据显示她是被迫偷窃。
被告并非初犯,曾经因为偷窃于2002年被判罚款2000元。她昨天面对两项偷窃和两项拉客的控状,法官判她坐牢5天及罚款4000元。
被告无业,她和丈夫育有两个分别是两岁和一岁的孩子。她丈夫因贩毒等罪行去年被判入狱8年。她目前怀孕,孩子是同居男友的。
被告昨天认罪时泪洒公堂。她求情说她被迫偷窃,丈夫警告她,如果不听话就要打她,她怕被打,只好就范。
她说,她在丈夫入狱后和男友同居,两个星期前,发现自己怀孕,她不想要这个孩子,打算堕胎。
被告哭着要求法官给她机会,判她罚款了事,她说,她正和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她会重新做人,去找一份工作,抚养孩子。
控方对被告的求情提出异议,主控官说,被告声称被迫偷窃,但她从来没有向查案人员提起这些事情。没有证据显示她是因为害怕被丈夫殴打而偷窃手机。
最终承认没人强迫
法官也问被告,既然那么畏惧丈夫,为什么敢和男友同居。被告答说,她是在丈夫入狱后和男友发展恋情,后来同居。她坚称自己是被迫偷窃。
法官听了双方的话后,表示不能接受被告的认罪。被告这时突然改变初衷,表示要收回这些话。法官要她想清楚,被告答说,她愿意收回这些话。法官问:“那你确定没人强迫你去偷窃?”被告答是。
失窃手机的是阿都拉扎和陶菲,去年7月13日凌晨3时许,阿都拉扎去芽笼16巷嫖妓,被告表示可以提供性服务。之后两人去开房。被告趁阿都拉扎冲凉时,偷走他价值480元的手机。
阿都拉扎发现手机不见,赶紧追出去。被告上了一辆车子,开车的是她丈夫。阿都拉扎在一名男亲戚协助下,开车追赶。两辆车子在泛岛高速公路展开追逐,被告的车子来到亚当路碰到警方设置的路障,结果被捕。
被告过后在保释期间,即8月17日凌晨再次犯案,她和陶菲去旅店进行性交易时,偷走他价值600元的手机。